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发展和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关于您反映的桐城的代管权由安庆改为合肥代管问题,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行政区划应当保持总体稳定,必须变更时,应当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的原则,坚持与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针,制订变更方案,逐级上报审批。
您来信询问的桐城市的代管权改为合肥,涉及到现行的合肥市、安庆市两地级市之间的行政区划调整,需两地级市协商上报省政府同意由国务院审批。此调整属于重大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面广,与经济发展、历史文化、资源配置、群众利益等密切相关。目前,我局尚未了解到有行政区划调整意向。如有疑问,请联系0556-613269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