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查,系张女士的丈夫李先生于2021年11月份在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补办了个人身份证。2022年2月21日由李先生母亲代领回,符合安徽省便民服务事项规定。日前,工作人员已与张女士电话联系沟通,张女士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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