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司法局局长叶蕾接受桐城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

时间:2025年7月22日

地点:桐城市司法局

嘉宾:

主办: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内容:今年以来,桐城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安庆市司法局精心指导下,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定位,聚焦法治建设主责主业,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我们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抓手,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为突破,真抓实干、锐意进取,推动法治桐城、平安桐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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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开场白: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上午好!我是桐城市司法局局长叶蕾。首先感谢市政府网站为我局提供的这次与网民朋友进行在线沟通和交流的机会。借此机会,向长期关心和支持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网民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我将围绕依法治市、行政复议与应诉、重点人群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与广大网民朋友进行在线交流,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答复。希望通过本次在线访谈,让大家更深层次地了解司法行政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也通过大家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



1.【六尺雨巷】您好!最近我看到桐城市在开展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专项行动,作为普通群众,如果需要聘请律师,需要经过怎样一个程序呢?在哪些方面需要注意呢?

【2025年7月22日09:02:10】

【桐城市司法局局长叶蕾】

尊敬的网友,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如果要聘请律师为自己代理案件,在选择律师时,需要注意的是,要甄别、选择正规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律师,应该到律师事务所去聘请,而不是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此类公司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颁发营业执照并管理的公司,只能提供法律咨询,严禁从事诉讼代理、辩护业务。

目前我市经批准能够提供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正规律师事务所共有6家,分别是安徽正维律师事务所、安徽文都律师事务所、安徽同合律师事务所、安徽卓桐律师事务所、安徽皖昇律师事务所、安徽康盈(桐城)律师事务所,共有49名执业律师。群众可以结合各自情况及律师业务专长选择律师,在委托律师办理案件时,需要知道的是,聘请律师必须要跟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向受托律师签发授权委托书,明确特别授权还是一般授权,向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费用,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而不是向律师个人交费,且律所应出具正规的税务发票。

如果您的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到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流程申请法律援助,申请通过后由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您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如果您是军人军属等特殊弱势群体或涉及农民工讨薪等特殊案件,可以开通绿色通道,直接审批给予法律援助。


2.【低调为人】作为老百姓,如果我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满意,请问可以采取什么方式解决?

【2025年7月22日09:07:21】

【桐城市司法局局长叶蕾】

尊敬的网友,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寻求救济。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

以下15种情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3.【笑靥如初╰☆】申请行政复议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2025年7月22日19:16:30】

【桐城市司法局局长叶蕾】

尊敬的网友,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这些资料:(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公民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人,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提供律师所函原件及律师证复印件;(三)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如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行为的有关证照、决定书、通知书等或证明被申请人行政不作为的复印件。(四)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复议的法定条件、支持复议请求及申请书中所主张事实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上面提到的这些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带原件进行现场核对。


4.【竹篱】哪些人群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标准呢?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有哪些?

【2025年7月22日09:21:55】

【桐城市司法局局长叶蕾】

尊敬的网友,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公民想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必须是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确定(目前,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60元/月·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25元/月·人)。并且同时符合申请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公民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三)请求发给抚恤金;(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一)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二)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三)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四)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5.【文都文心】桐城市司法局下设社区矫正局的主要职能是干什么的呢?

【2025年7月22日09:28:07】

【桐城市司法局局长叶蕾】

尊敬的网友,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刑事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决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刑事执行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也就是说,从刑事执行的类别来讲只有这四种罪犯可以接受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相对于监禁矫正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矫正环境不同,监禁矫正在监狱、看守所等与社会隔离的环境中进行,罪犯人身自由被完全剥夺;而社区矫正是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其人身自由只是受到一定限制。二是矫正主体不同,监狱矫正的主体是监狱人民警察,而社区矫正的主体是社区矫正机构。三是矫正方式不同,监禁矫正主要是通过狱内管理、三课教育、辅助教育、心理咨询与矫治、生产劳动等方式实施矫正;社区矫正依托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矫正对象实施教育矫正,无论在社会力量介入的深度、广度和形式的多样性上,都是监禁矫正所无法实现的。


6.【浪子回头】我是一名被宣告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目前在桐城市进行社区矫正,在社区矫正期间,我是不是都不能离开桐城市范围了?

【2025年7月22日09:34:25】

【桐城市司法局局长叶蕾】

尊敬的网友,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社区矫正机构对于有正当理由的,应当批准;对于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

《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社区矫正对象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一般应当提前三日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诊断证明、单位证明、入学证明、法律文书等材料。申请外出时间在七日内的,经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委托,可以由司法所批准,并报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备案;超过七日的,由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批准。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每次批准外出的时间不超过三十日。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超过三十日的,或者两个月内外出时间累计超过三十日的,应报上一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批。上一级社区矫正机构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的,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

根据外出时间不同,请假程序也有所不同。

(一)七日内的,申请人向所在司法所提交书面申请,由司法所审查批准,报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备案。

(二)七日以上,三十日以下的,申请人向所在司法所提交书面申请,司法所审核并报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批准。

(三)单次或两个月累计外出时间大于三十日的,申请人向所在司法所提交书面申请,司法所审核并报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核,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核后报市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批。

被批准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同样要遵守法律规定,并按时返回,履行销假报告等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规定,在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受委托的司法所应当通过电话通讯、实时视频等方式实施监督管理,还可以协商外出目的地社区矫正机构协助监督管理,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到达和离开时向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告,接受监督管理。

社区矫正对象应在外出期限届满前返回居住地,并向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司法所报告,办理手续。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返回的,应及时向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司法所报告情况。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违反外出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责令其立即返回,并视情节依法予以处理。


7.【简单、平淡】请问我市群众可通过哪些途径接受法治宣传教育?

【2025年7月22日09:42:08】

【桐城市司法局局长叶蕾】

尊敬的网友,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市构建“节点+常态”普法机制。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通常在每年5月“民法典宣传月”、12月“宪法宣传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在市民广场、六尺巷景区等区域开展主题普法活动,活动形式主要为设立咨询台、发放普法资料、开展主题文艺演出等。与此同时,我市已形成由“桐城政法”“法治桐城”“桐城法院”“桐城检察”“桐城公安”政务微信、“市监法语”视频号、“桐法文韵”抖音和“桐城市检察院”“桐城公安”微博构成的普法新媒体矩阵,围绕与广大市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常态化推送劳动就业、农民工权益保护、食药安全、消费维权、扫黑除恶、反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婚姻家庭、物业管理等有关普法资讯与知识。此外,我市已建成桐城市法治文化展陈馆,展示我市吸收“六尺巷”文化精髓,融入法治实践和基层社会治理的成效,地址位于六尺巷景区张府内(六尺巷工作法展陈馆),向市民群众免费开放参观。


8.【月色映归客】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那咱们桐城市人民调解工作近年来取得了哪些显著成果?在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

【2025年7月22日09:46:13】

【桐城市司法局局长叶蕾】

尊敬的网友,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桐城市人民调解工作成果丰硕。在数据方面,自推行《桐城市人民调解工作操作指引(试行)》,也就是“八步指引”实施以来,已累计指导化解基层矛盾纠纷6000余件,成功率在98.5%以上。在持续开展的“人民调解为人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中,仅去年一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3069件,成功调解3030件,调解成功率达98.72%。

在队伍建设方面,我们积极推进选配专职人民调解员。同时,积极吸纳律师、公证员、退休法官、老党员、老干部等社会力量充实调解队伍,组建了镇、村级调解人才库,目前全市共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200余名。我们还定期组织调解员参加业务培训,邀请法律专家、调解能手授课,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

在工作机制创新上,我们总结提炼出“八步指引”工作法,从纠纷发现预防、上报登记、受理分类,到组织化解、履诺回访、立卷归档,再到激励保障、典型推动,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闭环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此外,我们深入践行“六尺巷工作法”,将桐城本土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调解理念相结合,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调解品牌,以“听、辨、劝、借、让、和”六步走法则,从“情理法诉”多维度化解矛盾。

在纠纷排查预警方面,充分发挥村级人民调解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的作用,开展常态化摸排,做到早发现、早介入。同时,借助“12345”政务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渠道,广泛收集民意诉求,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


9.【じ☆ve唐】市民如果遇到矛盾纠纷,该如何申请人民调解?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2025年7月22日09:52:11】

【桐城市司法局局长叶蕾】

尊敬的网友,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申请人民调解主要有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口头申请,一种是书面申请。如果选择口头申请,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所在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镇(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向调解员当面陈述纠纷情况,提出调解申请。书面申请的话,当事人需要撰写一份调解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纠纷的事实、争议事项和具体的调解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清单等。

一般来说,申请人民调解不需要准备特别复杂的材料。但如果有与纠纷相关的证据,如合同、借条、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尽量一并提供,这些证据有助于调解员更快、更准确地了解纠纷情况,提高调解的效率和成功率。如果当事人不方便亲自申请,也可以委托亲属或代理人代为申请,但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在人民调解过程中,市民需要注意的是,首先要保持理性和冷静,避免在调解现场情绪激动、争吵打闹,这样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还可能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要如实、客观地陈述纠纷事实和自己的诉求,不要隐瞒或夸大事实,以便调解员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调解。要尊重对方当事人和调解员,认真倾听对方的意见和调解员的建议,不要随意打断他人发言。积极配合调解员的工作安排,按时参加调解会议,按照调解员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在调解过程中,要有一定的协商和妥协精神,不要固执己见,要充分考虑对方的合理诉求,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对于调解达成的协议,要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调解成果得以落实。如果对调解结果有疑问或不满意,不要采取极端方式,而是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进行反映和解决。


10.【龙眠画影】我的亲戚在某偏远监狱服刑,听说司法局可以进行远程探视,家属如何申请呢?

【2025年7月22日09:58:10】

【桐城市司法局局长叶蕾】

尊敬的网友,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单位支持服刑人员家属申请监狱远程探视,远程探视的地点目前有两处,一个在司法局三楼远程会见室(地址: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南侧司法局大楼);另一个设在文昌司法所一楼远程会见室(地址:桐城市文昌街道办事处内),请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请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向所在地的司法局或户籍地司法所提出远程探视的申请。申请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与被探视人的亲属关系或监护关系证明。同时,需如实填写远程视频会见申请表,并了解相关会见管理规定。

2、核实信息

司法局或司法所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通过系统向监狱方面提出会见申请,填写期望的会见日期、会见原因及联系方式,之后与监狱狱政管理部门进行电话确认,做好相关记录。

3、审核答复

监狱狱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将对申请人提供的亲属关系等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被探视人是否符合会见条件进行审查,并给出答复。答复内容包括是否批准会见、不批准的原因、批准的会见日期和时间安排,以及会见时需注意的事项等。对于符合会见条件的申请,狱政管理部门还将及时通知相关监区,做好远程视频会见的准备工作。

4、通知反馈

司法局或司法所在收到监狱方面的答复后,将根据确定的会见日期和时间,负责通知申请人前来会见。若申请未被批准,也将向申请人反馈具体原因。

5、视频会见

在会见开始前二十分钟,监狱远程视频会见室的工作人员将开启远程视频预调试模块,与司法局或司法所建立视频连接,进行会见前的确认和设备调试。确认无误后,将切换到会见模式。会见过程中,监狱和司法局或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将进行实时监听、监视,并确保会见过程的顺利进行。



访谈结束语:

网民朋友们, 由于时间关系,我们的交流即将告一段落。如果您对桐城市司法行政工作还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以在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信箱给我们来信留言,我们将第一时间回应您的关切,持续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再次感谢各位网友对桐城司法工作的支持与厚爱!

祝大家生活愉快,我们下次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