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房租减免和物业减免政策
来信人: 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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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2025-10-09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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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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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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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4802
尊敬的领导您好:关于公租房房租减免政策中第二条持有镇街(园区)核准的城镇低收入证明(如农村低保)减免租金80%,既然是镇街(园区)那么镇上开具的是否也能享受。还有关于物业减免这方面,有2级残疾证和能农村低保能否减免物业费?
回复 回复单位: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时间:2025-10-11 10:28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桐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家庭,由政府给予租金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持有镇街(园区)核准的城镇低收入证明的家庭发放缴纳租金80%的租金补贴。
根据《桐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于部分最低收入及特殊困难家庭,无力缴纳租金和物业服务费,经个人申请,村(社区)初审,街道(园区)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可减免租金和物业服务费。
如有疑问,请联系桐城市房产管理中心公房所,电话:0556-696701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来源:桐城市人民政府
皖公网安备 34088102000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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