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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派出所户籍警需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来信人: 叶**** | 来信时间:2026-03-23 15:33 | 处理情况: [已回复] | 问题类型: 投诉 | 浏览:2299
我父母以前是单独立户,后来村里把他们并到我大哥户头下,去年年底我大哥去世了,我父母还想单独立户。2026年3月21日我老父亲(86岁)前往唐湾派出所办理此事,户籍警说不可以,理由是老年人不能单独立户,必须挂靠子女,但我大哥已去世,我作为次子在外地工作,请问挂靠子女如何挂法?无论年龄多大都不应成为不能单独立户的理由,再说现有父母后有子女,他们本来就是单独立户,而且与我大哥是分家过日子的,之前把他们并到我大哥户头下就是错误的做法,现在不仅不改,还无理刁难,请问是服务能力的问题还是服务态度的问题?!

回复 回复单位:桐城市唐湾镇回复时间:2026-03-24 09:23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映的分户与服务态度问题,我所已收悉并高度重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因为原户主(老人的儿子)死亡但死亡注销还未完成,暂时不能分户,需要先注销原户主户口并确立新户主。集体土地上的家庭户分户以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分割为前提。家庭户户内成员因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变更、分割等需要分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分户登记。提交不动产权属变更、分割登记的合法证明材料和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不能用老的分户协议,需要老人与儿媳重新签订分户协议,与老人沟通有所不便,具体流程和办理材料可以来所或者电话联系,我们的电话是0556-659011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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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桐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