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3至12个月实践锻炼的一项政策。见习期间,见习基地支付基本生活补助,旨在提升见习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见习对象主要包括: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16至24岁的登记失业青年。
二、就业见习与正式就业有何区别?
就业见习不属于正式就业,也非试用期。见习人员不与见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仅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满后,如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可签订劳动合同,见习期可按规定计入试用期;如未录用,则见习关系终止。
三、个人申请就业见习需符合哪些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就业见习: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且为安徽省户籍或在安徽省内就学;
2.16至24周岁且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青年。
同时,申请人还需满足:首次申请就业见习;当前无劳动用工备案,且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
四、就业见习个人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准备材料: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填写《桐城市就业见习申请表》(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案)。
2.现场报名: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桐城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办理。
五、见习期间可以终止见习吗?
可以。见习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如欲终止见习,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见习基地。若见习基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见习人员可立即终止见习:
1.未按协议足额及时支付基本生活补助;
2.未按协议提供见习岗位或必要见习条件;
3.安排从事有毒有害或有安全隐患的工作;
4.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
5.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见习人员人身安全。
六、见习基地可以主动终止见习协议吗?
见习基地应履行协议,一般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但见习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止见习协议:
1.已落实工作单位等无法继续参加见习;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且教育无效;
3.不服从管理,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
4.本人明确不愿继续见习;
5.在见习期内注册公司;
6.在见习期内出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
七、哪些单位可以申请成为见习基地?
申请成为见习基地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桐城市依法成立、注册或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2.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社会信誉,有承担就业见习工作的积极性;
3.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见习的岗位,岗位应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风险较低;
4.有完善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计划和考核制度,配备专门的见习指导老师;
5.能够按时发放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符合规定。
八、见习基地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1.制定见习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见习人员管理台账;
2.与见习人员签订《桐城市就业见习协议书》,并在1周内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备案;
3.安排经验丰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带教老师,指导见习人员提升技能;
4.加强安全健康管理,不得安排从事有毒有害或高风险作业,定期组织健康检查(如有职业卫生要求);
5.按月足额通过社保卡或银行卡发放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 见习期满后出具考核意见和见习证明。
九、吸纳就业见习对象对见习基地有哪些好处?
1.有利于用人单位深入考察见习人员综合素质,拓宽选人视野,优化人才配置;
2.可优先获取就业见习相关信息,建立稳定的人才输送渠道;
3.根据接收见习人数,按2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指导管理费用。
十、就业见习期间有哪些补贴待遇?
见习单位需向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20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补贴。见习基地为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见习人员2000元/人/月生活补助由财政全额承担。
十一、如何申报就业见习财政补贴?
见习基地按季度向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申请补贴,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2. 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须提供银行流水,证明逐月发放);
3. 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初审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审核并向财政部门申报拨付。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对虚报、冒领补贴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见习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0556-6205347
专题首页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政务服务
依申请公开
皖公网安备 34088102000118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