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领条件: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
补贴标准: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受理方式:1.线上渠道。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等。2.线下渠道。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申请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营业执照;3.人员类型及企业正常运营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线上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s://ygjy.ah.gov.cn),或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选择个人用户登录进入“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模块,按注册地选择“业务所属地”,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及时关注相关审核意见,配合做好材料完善等工作。申报单位在申报系统上传的材料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内容须完整清晰可见。申请人线下可以到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办理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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