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公告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137号)规定,桐城市1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符合终止情形,现决定申报安庆市司法局予以注销。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556-6122148,联系人:汪仁举。
桐城市新渡镇法律服务所
桐城市大关镇法律服务所
桐城市范岗镇法律服务所
桐城市金神镇法律服务所
桐城市孔城镇法律服务所
桐城市龙眠街道法律服务所
桐城市吕亭镇法律服务所
桐城市青草镇法律服务所
桐城市双港镇法律服务所
桐城市唐湾镇法律服务所
桐城市嬉子湖镇法律服务所
桐城市黄甲镇法律服务所
特此公告。
桐城市司法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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