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行政处罚公示

2023-01-11 08:24作者:姚成品来源:桐城市城市管理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行政相对人名称(CF_XDR_MC) 行政相对人类别(CF_XDR_LB)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F_XDR_SHXYM) 法定代表人(CF_FRDB)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CF_FR_ZJL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CF_WSH) 违法行为类型(CF_WFXW) 违法事实(CF_SY) 处罚依据(CF_YJ) 处罚类别(CF_CFLB) 处罚内容(CF_NR) 罚款金额(万元)(CF_NR_FK) 处罚机关(CF_CFJG)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F_CFJGDM) 数据来源单位(CF_SJLY)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F_SJLYDM) 备注(BZ)
占红叶 自然人 桐城管罚字〔2022〕1001号 燃放烟花爆竹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燃放烟花爆竹,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及《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处罚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及《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第五条第一款 罚款 责令当事人做出罚款人民币 0.02 桐城市城市管理局 113408817349430087 桐城市城市管理局 113408817349430087
马伏龙 自然人 桐城管罚字〔2022〕1003号 燃放烟花爆竹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燃放烟花爆竹,该行为违反了《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的通告》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的通告》第六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的通告》第六条 罚款 责令当事人做出罚款人民币 0.03 桐城市城市管理局 113408817349430087 桐城市城市管理局 113408817349430087
桐城市中意摩托车经销部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2340881MA2PX20Q1E 杨圣 身份证 桐城管罚字〔2022〕1002号 占用城市道路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占道经营,该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及《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罚款 责令当事人做出罚款人民币 0.2 桐城市城市管理局 113408817349430087 桐城市城市管理局 113408817349430087
桐城市项冰电动车经营部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2340881MA2N3UD45Q 项冰 身份证 桐城管罚字〔2022〕1024号 占用城市道路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占道经营,该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及《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罚款 责令当事人做出罚款人民币 0.1 桐城市城市管理局 113408817349430087 桐城市城市管理局 113408817349430087
桐城市盛茂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0881MA2U3024XH(1-1) 季益尚 身份证 桐城管罚字〔2022〕6002号 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当事人擅自处理建筑垃圾(弃土),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罚款 责令当事人做出罚款人民币 1 桐城市城市管理局 113408817349430087 桐城市城市管理局 113408817349430087
齐美刚 自然人 桐城管罚字〔2022〕6001号 污染路面 当事人违法运输渣土污染路面,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 罚款 责令当事人做出罚款人民币 0.08 桐城市城市管理局 113408817349430087 桐城市城市管理局 113408817349430087
程杰 自然人 桐城管罚字〔2022〕2004号 损坏燃气管道 当事人因修理自来水管,操作不慎损坏燃气管道,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罚款 责令当事人做出罚款人民币 0.5 桐城市城市管理局 113408817349430087 桐城市城市管理局 11340881734943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