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桐城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市直相关单位、各镇街: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现将《桐城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桐城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桐城市财政局
桐城市农业农村局 桐城市乡村振兴局
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桐城市交通运输局
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桐城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5日
桐城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安庆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更好发挥乡村旅游综合带动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激发消费活力、推动产业升级、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乡村全面振兴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乡村特色资源优势,立足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坚持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加强统筹规划,整合项目资源,创新发展模式,着力把乡村旅游规模做大、产品做精、环境做美、品牌做响、产业做强,让更多群众走上“致富路”,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和效益,绘就山水人村和谐相融的美丽乡村新画卷。
二、主要目标
到2024年,全市乡村旅游业态产品更加丰富,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综合效益更加凸显,形成空间布局合理、产品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产业体系健全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力争全市乡村旅游接待人次达465万人次、年均增长15%以上,乡村旅游收入达33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
三、重点任务
在持续推进市、乡、村、点“四级联建”的基础上,落实省文化和旅游厅实施的乡村旅游“421”行动和安庆市文化和旅游局实施的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力争全市打造精品主题村2个、特色美食村2个、旅游风景道1条、“后备箱”工程基地2个、精品民宿5家、经营管理人才5名、“双微”提升点80个。
(一)“主题村”打造行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乱堆、乱扔、乱停、乱设、乱涂等现象,擦亮青山、绿水、房屋、道路、围墙等原色,打造“可席地而坐”的环境。围绕“食住行游购娱”产业要素,做实内容、做优业态、做长链条,培育“康养村”“文创村”“非遗村”“画家村”“摄影村”等主题村,推动乡村旅游“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到2024年,全市打造2个精品主题村。【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美食村”推选行动。注重挖掘我市乡村特色美食文化,打造主题文化餐饮,凸显乡村美食文化内涵,引导游客在品味乡村美食中体验乡愁记忆、传承美食故事。参照《特色美食村推选基础条件》,围绕美味、美景等方面,以“餐带游、餐带住、餐带购、餐带娱”等方式,系统整合“好玩、好看、好吃、好品”等旅游元素,推动美食与旅游融合发展、做强做大,打造地方特色美食名片。组织开展美食评选活动,推出一批游桐城“必吃”的名菜名点名宴,一批“必进”的特色美食名店,一批“必游”的美食精品线路。到2024年,全市打造2个以上特色美食村。(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风景道”建设行动。加快联通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满足自驾、自助旅游需求。围绕“看得清、进得畅、停得下、玩得好、留得住”目标,加快推动我市旅游风景道发展,串珠成链,打造“流动风景线”和“旅游富民线”。科学布局观景平台、服务驿站、旅游厕所、标识标牌等,完善风景道服务功能。到2024年,全市打造1条以上旅游风景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林业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后备箱”富民行动。推动农林牧副渔等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创新产品开发和包装,强化品牌特色。深挖我市文化资源内涵,积极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文化旅游衍生品,打造文创产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由静态保护向活态利用升级,努力实现保护与利用互促共进、良性循环。鼓励和支持农民或企业就近销售农副土特产品、手工艺品和特色旅游纪念品,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在游客集散中心、景区景点、旅游饭店、民宿、大型超市、高速公路服务区、风景道服务区、驿站等设立特色农产品销售专区。推动线上旅行商与乡村旅游企业合作,开展在线宣传推广、特产销售。拓展乡村物流布点,为游客购物提供便利的邮寄、快递服务。到2024年,全市打造2家以上“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基地”。(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精品民宿培育行动。充分利用优美的自然环境、深厚的文化底蕴,让古村老宅焕发生机活力。坚持标准引领,依据《桐城市促进旅游民宿规范发展的实施办法》,支持乡村旅游民宿发展,推进旅游民宿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品牌培育,推出示范作用大、市场评价好、带动能力强的精品旅游民宿,引导我市旅游民宿高品质建设。到2024年,全市培育精品民宿5家。【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消防大队,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行动。探索建立旅游院校、旅游企业、地方政府新型合作机制,与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立合作,打通旅游企业和旅游专业人才交流渠道。积极引导文化艺术人才、青年创业团队等各类“创客”“能人”投身乡村旅游发展,促进人才向乡村流动,改善乡村旅游人才结构。到2024年,全市培养5名以上经营管理人才。【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双微”提升行动。围绕景观更精美、设施更精良、服务更精心、体验更精致、运营更精细,开展“微创意、微改造”,促进“精提升”,通过文化传承、艺术融合、创意赋能,因地制宜、见缝插针,下足“绣花”功夫。聚焦村落、田园、道路、建筑、植物、设施、夜景以及整体风貌等八大重点,推进景观提升和环境优化,打造辨识度高、文化特色明、主题形象佳的乡村门户、重要节点和主客共享空间等。到2024年,全市打造80个以上乡村旅游“双微”提升点。(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要在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规范管理等方面协同发力,共同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各镇街要把乡村旅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做到资源集成。【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政策支持。统筹利用好旅游、农、林、水、交通项目资金,对精品主题村、特色美食村、风景道、“后备箱”工程基地、精品民宿、“双微”提升点的建设进行扶持,推动我市乡村旅游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土地保障。探索乡村集体集中收储闲置宅基地,依法依规运用市场化手段合理流转使用权和经营权,保障乡村旅游用地用房。加强乡村旅游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的有效衔接,为乡村旅游设施项目建设预留空间和指标,支持乡村文旅设施建设及新业态发展。【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细化目标任务。各镇街按照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清单,对表推进,确保各项任务序时推进、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考评机制。建立考核评估机制,结合明察暗访,重点评估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创新做法等内容,定期通报完成进度和质量,推广最佳实践案例。对于完成进度和质量名次靠后的镇街暂缓各类文化和旅游相关评定。【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乡村旅游分年度发展目标任务(2022—2024年)
2.乡村旅游分镇(街道)发展目标任务(2022-2024年)
附件1
乡村旅游分年度发展目标任务(2022—2024年)
|
指标 |
2021年基础数据 |
2022年目标 |
2023年目标 |
2024年目标 |
合 计 |
|
精品主题村(个) |
/ |
/ |
1 |
1 |
2 |
|
特色美食村(个) |
/ |
5 |
4 |
4 |
13 |
|
风景道(条) |
/ |
/ |
/ |
1 |
1 |
|
“后备箱”工程基地(家) |
/ |
1 |
1 |
/ |
2 |
|
精品民宿(家) |
/ |
2 |
1 |
2 |
5 |
|
经营管理人才(名) |
/ |
1 |
2 |
2 |
5 |
|
“双微”提升点(个) |
/ |
30 |
30 |
20 |
80 |
附件2
乡村旅游分镇(街道)发展目标任务(2022-2024年)
|
镇街 指标 |
精品主题村(个) |
特色美食村 (个) |
“后备箱”工程 基地(个) |
精品民宿 (个) |
“双微”提升 点(个) |
|
新渡镇 |
|
1 |
|
|
5 |
|
双港镇 |
|
1 |
|
|
5 |
|
青草镇 |
|
1 |
|
|
5 |
|
范岗镇 |
|
1 |
|
|
5 |
|
金神镇 |
|
1 |
|
|
5 |
|
嬉子湖镇 |
1 |
1 |
|
1 |
8 |
|
孔城镇 |
|
1 |
|
|
5 |
|
吕亭镇 |
|
1 |
|
|
5 |
|
大关镇 |
1 |
1 |
|
|
5 |
|
唐湾镇 |
|
1 |
1 |
1 |
8 |
|
鲟鱼镇 |
|
|
|
|
|
|
黄甲镇 |
|
1 |
|
1 |
8 |
|
龙眠街道 |
|
1 |
1 |
|
8 |
|
文昌街道 |
|
1 |
|
2 |
5 |
|
龙腾街道 |
|
|
|
|
3 |
|
总计 |
2 |
13 |
2 |
5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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