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测预警

2023-07-24 10:12来源:桐城市文字大小:[ ]背景色:       

3.监测预警

3.1  风险监测

市卫健部门会同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订并实施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建立覆盖全市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体系。市市场监管、发改、教育、公安、农业农村及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样检验、舆情监测等工作,对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及移动网络等媒体上有关食品安全舆情热点信息进行跟踪监测,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当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地区通报,有关监管部门应依法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食品生产经营者、种植养殖从业者应当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3.2  风险预警

对可以预警的食品安全事故,其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一级: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并有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级:已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并有可能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级:已发生一般级食品安全事故,并有可能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级:有可能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3.3  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根据即将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应依据相关应急预案立即做好应急准备,进入应急临战状态,采取有效的防御和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