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者“两超一非”风险提示
|
序号 |
内容 |
主体责任 |
常见问题及 易被忽视的问题 |
|
1 |
查验食品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
查验供货者的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1、从生产单位直接采购的,查看《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相关登记、备案证明文件;2、从经营单位采购的,查看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相关登记、备案证明文件。3、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生产单位出具的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等其他合格证明;4、进口食品:海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
1.食品销售单位不能提供食品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2.进货查验资料未及时更新,许可证、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过期。 3.进口食品未能做到每一批次货证相符。 |
|
2 |
查验食用农产品供货者的相关凭证 |
1.采购食用农产品,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2.采购按照规定需要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的肉类,还需查验、留存有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3.采购进口食用农产品,还需查验、留存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
1.查验的相关凭证内容有缺失,无法溯源。2.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与实际货物不相符(如实际销售货物数量远大于凭证数量)。3.销售农业部门尚未出台检疫规程的畜禽产品,未索取任何证明材料。 |
|
3 |
散装食品销售要求 |
1、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2、散装食品是否放置于明显的区域或采用隔离措施,生鲜畜禽、水产品与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是否有一定距离的物理隔离。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是否有防尘防蝇等设施,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
1.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无任何信息或信息不齐全。2.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有多个生产日期信息。 3.直接入口散装食品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完全暴露在销售区域。 4.直接接触散装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污秽不洁。 5.散装食品使用非食品级包装材料。 |
专题首页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政务服务
依申请公开
皖公网安备 34088102000118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