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卫健委公共卫生服务类事项目录清单
| 桐城市卫健委公共卫生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咨询电话及网上咨询方式 |
| 1 | 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政策公布 | 办事指南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2.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 9号),明确工作任务目标: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神率保持在90%以上;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老年入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65%以上; ——高血压患者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 ——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达95%以上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健委 | 政府网站 | 0556-6136611;邮箱:wjwbgs2021@163.com |
| 2 |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脂务 | 办事指南 | 关于印发《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中疾控社发(2013)227号):通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普及健康生清方式相关知识,提供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培养民众健康 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最终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健委 | 政府网站 | 0556-6136611;邮箱:wjwbgs2021@163.com |
| 4 | 开展地方病与血吸虫病及寄生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 | 办事指南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2.《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省人民政府"血防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血防宣 传教育,提高公民的血防意识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血防知识。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血防区的中、小学校开展血防健康教育、普及血防基本知识,配合血防专业机构开展师生血吸虫病查治工作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健委 | 政府网站 | 0556-6136611;邮箱:wjwbgs2021@163.com |
| 5 | 健康教育与促进健康行动服务 | 办事指南 | 1.《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明确要求开展十五类专项行动。 2. 《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明确要求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健康行动服务。 3.国家卫健委《关于做好2020年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的通知》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公益广告的开 发与播放,健康巡讲专家遴选,并组织健康巡讲活动,健康促进县(区)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创建,继续开展健康素养、烟草流行以及中医素养监测,通过12320热线开展戒烟干预服务,开展重点疾病和重点领域健康教育等多项服务工作,提高我省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 自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 予以公开 | 卫健委 | 政府网站 | 0556-6136611;邮箱:wjwbgs2021@163.com |
| 6 | 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 | 办事指南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七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传染病知识的教育;(二)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三)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勇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第十四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笞:(一)母婴保健指导: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提供医学意见; (二) 孕妇、产妇保健: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三)胎儿保健: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四)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保健脂务。2.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九条:母婴保健法第七条所称婚前卫生指导,包括下列事项:(一)有关性卫生的保健和教育;(二)新婚避孕知识及计划生育指导;(三)受孕前的准备、环境和疾病对后代影响等孕前保健知识;(四)遗传病的基本知识;(五)影响婚育的有关疾病的基本知识;(六)其他生殖健康知识。医师在进行婚前卫生咨询时,应当为服务对象提供科学的信息,对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指导,并提出适当的建议。第十八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孕产妇提供下列医疗保健服务:(一)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卡)定期进行产前检査;(二)为孕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医学指导与咨询;(三)对高危孕妇进行重点监护、隨访和医疗保健服务;(四)为孕产妇提供安全分娩技术服务;(五)定期进行产后访视,指导产妇科学喂养婴儿;(六)提供避孕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七)对产妇及其家属进行生殖健康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教育;(八)其他孕产期保健耶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新生儿访视,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卡),定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提供有关预防疾病、合理膳食、促进智力发育等科学知识,做好婴儿多发病、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第十五条:实行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划定的服务区域和职责范围,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并做好以下工作:(一)为孕育健康后代提供医学指导、医学咨询和自我保健知识;(二)建立孕产妇保健档案;(三)对高危孕妇实行重点监护;(四)定期产后访视,指导产妇科学哺乳,提供避孕咨询。第二十三条:母乳喂养是婴儿的枳利和母亲应尽的义务。全社会都要关心和支持母乳喂养,提高母乳喂养率。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推行和支持母乳喂养,为母乳喂养提供服务。 | 自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 予以公开 | 卫健委 | 政府网站 | 0556-6136611;邮箱:wjwbgs2021@163.com |
| 7 | 婚前医学检查 | 办事指南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七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二)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三)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査。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十—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和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涉外婚姻婚前医学检查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将婚前医学检查名单抄送同级民政部门备案。3.由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许可,我所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许可项目:涉外婚前医学检查。 | 自信息形成 或者変更 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 予以公开 | 卫健委 | 政府网站 | 0556-6136611;邮箱:wjwbgs2021@163.com |
| 8 | 新生儿疾病筛査、诊断、治疗和监测 | 办事指南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以下事项:(一) 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数肓和咨询;(二)婚前医学检查;(三)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四)助产技术;(五)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六)新生儿疾病筛查;(七)有关生育、 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第二十五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儿先天性、遗传性代谢病篇查、诊断、治疗和监测 。 2.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开展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等新生儿疾病的筛查 3. 原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篇査管理办法》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和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以下简称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设置规划,指定具畚能力的医疗机构为本行政区域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 4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扩大新生儿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筛查服务范围的批复。(卫函(2016) 55号):同意你所在开展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基础上, 扩大新生儿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服务范围。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健委 | 政府网站 | 0556-6136611;邮箱:wjwbgs2021@163.com |
| 9 | 寄生虫病门诊检验 | 办事指南 | 安徽省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系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提供寄生虫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技术管理与服务。向社会提供寄生虫病门诊检验与健康咨询等专业技术服务是其主要工作职责之一,也是当前广大社会群众迫切的健康医疗服务需求。 | 自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 予以公开 | 卫健委 | 政府网站 | 0556-6136611;邮箱:wjwbgs2021@163.com |
| 10 |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免费发放 | 办事指南 | 1.原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0号令《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及《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草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拟定计划和说明关于药具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拟定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需求计划方案;编制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承担本级的药具专项经噩管理及使用、计划统计、仓储调拨 、质量管理、发放服务等工作和对下一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2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整顿的批复》(皖编字(1991)072号):主要职能负责全省避孕药具的计划、供销、储运、发放网络等管理工作,以及宣传指导和效果调查评估工作。 3.2019年5月原安徽省计划生育药具站更名为安徽省卫健委药具管理中心,原职责不变。 | 自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 予以公开 | 卫健委 | 政府网站 | 0556-6136611;邮箱:wjwbgs2021@163.com |
| 11 | 肿瘤登记与随访技术指导 | 办事指南 | 1. 《肿瘤登记管理办法》《国卫疾控发(2015) 6号),肿瘤登记处对所在辖区工作进行指导、检査及培训,及时收集辖区内肿瘤新发病例、死亡病例、生存状态和相关人口资料。对数据进行建档、 编码、补漏、剔重、核对、分析,定期开展病例随访,按时将数据和工作总结逐级上报省级肿瘤登记中心。省级肿瘤登记中心开展全省(区、市)肿瘤登记报告资料的收集汇总、质量控制和统计分 析,及时将数据和工作总结上报国家癌症中心。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12号)第三点第四条:医院承担慢性病病例登记报告、危重急症病人诊疗工作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提供技术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实施人群健康促进、高危人群发现和指导、患者干张和随 访管理等基本医疗卫生解务。 3. 《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 (国卫疾控发(2015)78号):加强肿瘤信息收集工作。健全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实施《肿瘤登记管理办法》。将肿瘤登记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设。逐年扩大肿瘤登记覆盖面,切实提高肿瘤登记工作质量,加强全国癌症信息资源整合收集,定期发布癌症相关信息,系统整理肿瘤登记、死因监测、地理信息等相关数据,建立数学预测模型,编绘全国癌症地图,建立医院肿瘤病例信息监删体系,收集癌症临床诊治及預后信息,科学指导癌症规范化诊疗。对个案肿瘤病例信息采取管理和技术上的安全措施,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4. 《肿瘤登记隨访方案》(试行)(全国肿瘤登记中心):省级肿瘤登记中心组织实施全省的肿瘤登记随访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建立随访数据库,开展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和考核评估工作。 | 自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 予以公开 | 卫健委 | 政府网站 | 0556-6136611;邮箱:wjwbgs2021@163.com |
| 12 | 肿瘤防治健康教育 | 办事指南 | 1.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7号):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健康中国行等活动,普及合理营养、合理用药、科学就医和灾害自救互救等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12号):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教育。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科学知识,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卫生计生部门组织专家编制科学实用的慢性病防治知识和信息指南,由专业机构向社会发布,广泛宣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科普知识,规范慢性病防治健康科学管理。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慢性病防治宣传教育,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素养捉进行动、健康中国行等活动,提升健康教育效果。 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242号):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教育。针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慢性病,卫生计生部门组织专家编制通俗易懂的健康宣讲材料,开发推广科学有效的健康适宜技术和支特工具,广泛宣传合理膳食、造里运劫、藏烟眼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科晋知识,规范慢性病防治健康科普管理。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慢性病防治宣传教育,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等活动,提升健康教育效果 4. 《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一一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9 )57号):开展全民健康促进。建设权威的科普信息传播平台,组织专业机构编制发布癌症防治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深入组织开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将癌症防治知识作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养老机构等重要健康教育内容,加强对农村居民癌症防治宣传教育。到2022年,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推进以“三减三健”为重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科学指导大众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加强青少年健康知识和行为方式教育。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努力通过强化卷烟包装标识的健康危害警示效果、价格调节、限制烟草广告等手段减少烟草消费。 5. 《关于印发健康安徽行动一一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皖卫疾控秘(2020)135号):开展全民健康促进。深入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癌症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全国肿瘤防 治宣传周等品牌以及权威科普平台的作用,将癌症防治知识作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养老机构等重要健康教育内容,加强对农村居民癌症防治宣传教育,普及癌症防治核心知识。 | 自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 予以公开 | 0556-6136611;邮箱:wjwbgs2021@163.com | ||
| 13 | 肿瘤规范化治疗技术培训与指导 | 办事指南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12号):加强慢性病防治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发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心血管病中心、 国家癌症中心在政策咨洵、标准规范制定、监测评价、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等方面作用,在条件成熟地区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心血管病、癌症等慢性病区域中心。 2-.《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一一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9)57号):实施癌症防治能力提升行动,完善防治服务体系。以国家癌症中心为龙头,构建全国癌症防治网络。区域癌症防治中心负责区域癌症防治能力建设和技术工作的统筹协调,通过技术支持 、人才帮扶等形式,整体带动区域内癌症防治水平的提升。省级癌症防治中心员责建立本省份癌症防治协作网络,探索推广适宜防治技术和服务模式,开展疑难复杂和高技术要求的癌症防治工作。 对发病率高、筛査手段和技术方案比校成熟的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宫颈癌、乳腺癌、肺癌等重点癌症,组织制订统一规范的筛查和早诊早治技术指南,在全国推广应用。实施癌症诊疗规范化行动,提升管理解务水平。 3. 《关于印发健康安徽行动一一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皖卫宗控秘〔2020)135号):省级癌症防治机构负责建立全省癌症防治协作网络,成立省级癌症防治专家组,开展対全省癌症防治工作的督导和技术指导工作。探索推广适宜防治技术和服务模式,开展疑难复杂和高技术要求的癌症防治工作。推广国家制订的统一规范的重点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技术指南。实施癌症诊疗规范化行动,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 自信息形成 或者変更之日起7个 工作日肉 予以公开 | 卫健委 | 政府网站 | 0556-6136611;邮箱:wjwbgs2021@163.com |
| 14 | 性病皮肤病临床诊疗服务 | 办事指南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査、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 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第五十一条: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建筑设计和服务流程,应当符合预防传染病医院感染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規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在使用后予以销毁。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 2. 卫生部《性病防治管理办法》、《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1)性病诊疗机构首次就诊者梅毒筛查率达80%,艾滋病咨询检测点接受HIV检测者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首次服药者免费梅毒检测率达90%;(2)对省级梅毒实验室建设进行技术指导评估,组织梅毒实验室人员技术培训;(3)针对重与入群和高危人群讲行梅毒咨询和检测服务。 | 自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 予以公开 | 卫健委 | 政府网站 | 0556-6136611;邮箱:wjwbgs2021@163.com |
| 15 | 麻风病健康教育 | 办事指南 | 1.《安徽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 :到2020年底前,全省须达到以下指标:各县(市)相关医疗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技能培训率达到80%;流行地区公众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加强健教宣传,消除社会歧视。开展多种形式的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幼,要以“麻风病可防可治”为主旨,加强麻风病日常宣传和"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的集中宣传 。2.《安徽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方案(2012-2020年)» :大力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各级卫生部门要充分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契机,加大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和政府开发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形式,介绍麻风病相关知识和我国防治工作成效,普及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理念, 促进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关注和支持麻风病防治工作,促进公众消除麻风病歧视。要将麻风病防治知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教育常规工作。要为宣传、教育、广电等部门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教育提供技术支持。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健委 | 政府网站 | 0556-6136611;邮箱:wjwbgs2021@163.com |
| 16 | 梅毒主动篇查 | 办事指南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第十七条: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则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检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检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2.«关于开展梅毒血清学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2011)186号):对省级梅毒实验室建设进行技术指导评估,组织全省各级医疗机构梅毒实验室人员技术培训,切实加强梅毒检测质量控制和实验室能力建设,建立全省梅毒实验室检测质量控制管理网络,提高梅毒实验室检测的准确性和梅毒确证检测的可及性,探索梅毒患者转介模式,建立转介网络。 3.《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到2020年底,全省須达到以下指标:性病诊疗机构首次就诊者梅毒筛查率达80%,艾滋病咨询检测点接受HIV检测者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首次服药者免费梅毒检测率达90%; 4.《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在有易感染性病危险行为的人群集中的场所宣传性病防治知识,倡导安全性行为,鼓励有易感染性病危险行为的人群定期到具备性病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讲行性病检查。 |
自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7个 工作日肉 予以公开 | 卫健委 | 政府网站 | 0556-6136611;邮箱:wjwbgs2021@163.com |
| 17 | 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救治 | 办事指南 | 1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及《安徽省晩期血吸虫病病人医疗敦治管理方案》(三)县(市、区)卫 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晩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建立办事规则、办事程序等各项制度;受 理、审核救治对象的申请;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的宣传发动工作;对列入救治范围的晩期血吸虫病人进行告知;及时发现列入救治范围、需进行医疗救治晩期血吸虫病人,保证"应治尽治"政策的落实。 2.《关于印发安徽省晩期血吸虫病病人医疗救治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地秘(2012)326号);二、 医疗救治对象的确定。(三)医疗救治的程序。1、晩期血吸虫病患者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救治申请。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6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提供的个人资料、诊断结果等。对符合医疗救治条件的晩期血吸虫病病人,根据患者的病情,组织晩期血吸虫病病人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分期分批”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扩大医疗救治对象 | 自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 予以公开 | 卫健委 | 政府网站 | 0556-6136611;邮箱:wjwbgs2021@163.com |
| 18 |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 | 办事指南 |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艾滋病自愿咨询和检测办法,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 | 自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 予以公开 | 卫健委 | 政府网站 | 0556-6136611;邮箱:wjwbgs2021@163.com |
| 19 |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 | 办事指南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岀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二十一条:妇幼保健院(所)或乡(镇)卫生院依据孕产妇保健手册<卡)中的分娩记录,出具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3、《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卫妇幼秘(2015)16号)第三十五条: 因遗失、被盗等情况丧失《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正页或者副页的,可以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市)委托管理机构申请补发。 | 自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 予以公开 | 卫健委 | 政府网站 | 0556-6136611;邮箱:wjwbgs2021@163.com |
| 20 | 计划生育临床医疗服 务 | 办事指南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主要指按照避孕、节育技术常规,为了排除禁忌证、把握适应症而进行的术前健康检査以及术后康复和保证避孕安全、有效所需要的检査;(二)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鉴定和治疗;(三)施行各种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术等恢复生育力的手术以及与施行手术相关的临床医学诊断和治疗;(四)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共同制定的有关规定,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五)病残儿医学鉴定中必要的检查、观察、诊断、治疗活动。 | 自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 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 予以公开 | 卫健委 | 政府网站 | 0556-6136611;邮箱:wjwbgs2021@163.com |
| 21 | 预防接种服务 | 办事指南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符含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区域内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治疗费用标准。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3.《关于做好的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27号):二、 明确工作任务目标一一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 自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 予以公开 | 卫健委 | 政府网站 | 0556-6136611;邮箱:wjwbgs2021@163.com |
专题首页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政务服务
依申请公开
皖公网安备 34088102000118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