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23-2024学年度安庆市、桐城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教育集团校、直管学校(幼儿园),河东幼教集团园,各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现立德树人和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育人目标,进一步发挥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评选表彰2023-2024学年度安庆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体基〔2024〕73号),现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安庆市、桐城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2023-2024学年度在校在籍的中小学学生和班集体(含公办幼儿园)。
二、评选内容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小学生)
(二)先进班集体(中小学、幼儿园)
三、名额分配
安庆市、桐城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表彰分开推荐,推荐名额具体分配见附件2。主要依据在校(园)在籍学生数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中小学幼儿园分类别定额),同时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质量与水平。
各校(幼儿园)要按照所分配的名额,依照标准分类别进行评选,兼顾小学、初高中以及毕业班与非毕业班基本均衡。候选名额不得突破和互通使用,个人只能参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的一种,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已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原则上不再推荐申报。
四、评选要求
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择优逐级推荐(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1)。为进一步规范评先评优工作操作程序,特提出以下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标准。“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工作要在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团委、德育处(教导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等共同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以班级为单位推荐,提交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确定各类别候选人。要充分发扬民主,把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评选推荐出来。“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可采取班级自荐、年级组推荐和领导意见相结合的办法,经教育集团校、直管学校(幼儿园)行政会议研究确定。
2.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教育集团校、直管学校(幼儿园)要严格依据分配名额进行推报。拟推荐人员和班集体名单需在校园内醒目处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组织评选工作要客观公正,不能搞特殊照顾,更不能以“一好”代“三好”。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民主程序、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取消的名额不予替补。
五、报送要求
1.各教育集团校、直管学校(幼儿园)推荐的安庆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需分别认真填写《登记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其中《登记表》(附件3)需正反面打印。桐城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只需分类填写《汇总表》(附件4)。尤其注意所有学校名称必须使用全称(与公章一致),班级名称要规范统一(如:高一(1)班、九年级(1)班 、五年级(1)班)。
2.评选活动的过程性材料(如个人申报材料、会议记录、公示材料、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由各教育集团校、直管学校(幼儿园)负责组织审核留存档案,无需报送市教育局。
3.各教育集团校、直管学校(幼儿园)对上报的材料认真审核后汇总,将登记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汇总表(附件4)还需另行报送电子版(统一用excel表格格式)。安庆市级表彰《登记表》(附件3)必须按《汇总表》(附件4)顺序整理。《汇总表》(附件4)电子档命名方式:编号+单位名称+表彰汇总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电话:6133611 邮箱:251971883@qq.com
附件:
1.2023-2024学年度安庆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2.2023-2024学年度安庆市、桐城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3.安庆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4.2023-2024学年度安庆市、桐城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桐城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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