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地接受高等教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有效发挥国家助学贷款的教育帮扶、精准资助作用,实现“应贷尽贷”的政策目标,根据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本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要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的贷款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贷款期限按照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确定。利率按同期五年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60个基点(即LPR5Y-0.6%)执行,还本宽限期5年,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桐城市;
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喻户晓
1.聚焦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突出宣传重点。在对国家助学贷款基本政策、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等内容做好常规宣传的同时,要聚焦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重点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宣传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受理对象、受理程序和政策优惠。
2.明确宣传对象,抓住重点人群。要提升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学生和家长都能够及时、全面、准确、便捷地获知政策。对大学新生及其家长,面对面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及助学贷款办理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农村尤其是偏远山区要加大宣传力度;既要向今年新入学的大学生宣传,也要向往年入学的在校大学生宣传;既要向学生宣传,也要向家长宣传。
3.丰富宣传手段,拓展宣传方式。各地要综合条幅、展板、海报、彩页、热线电话等传统宣传途径,微信、微博、QQ、网站等新兴媒体加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必要时开展走村入户的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宣传无死角、无盲区。
(二)提早谋划,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
国家助学贷款要靶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需求,应贷尽贷。各地要摸清当地学生就学情况,准确掌握受特殊情况影响的学生及其家庭经济情况,让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相应资助。国家助学贷款要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重点予以保障,对“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予以关注,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要提前做好符合条件受助学生的信息登记和上报,及早安排,确保受理工作平稳、高效,杜绝学生、家长排长队等候或多次往返奔波等情况。
(三)持续发力,落实落细新出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政策
早计划、早部署、早着手全年的本息回收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毕业生联络、还款通知和逾期贷款回收工作。把握暑期、开学、毕业和年末等关键时间点,抓紧开展诚信教育和还款通知工作,向借款学生详细说明还款时间、方式、流程以及保持良好个人征信记录的重要性。
(四)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
1.完善贷款管理机制建设,提升工作实效。推进“部门和镇村”多级协同管理机制建设,发挥“部门和镇村”各级优势,做好学生联络和贷款管理工作。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纳入教育乡村振兴年度绩效考核,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以考核促整改、促管理。以政策制度为准绳,坚持按章办事、合规管理,全面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2.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在工作全流程中强化保护学生个人信息的意识,确保在合法依规的前提下,开展学生个人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做好对个人信息数据的储存和保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对学生个人信息的使用、变更、处理等。因工作需要,确需对外提供或公布学生个人信息的,要严格落实保密要求,做好信息脱敏处理。
3.加强资助育人工作,助力困难学生成长成才。要积极开展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努力普及金融知识、征信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学生诚实守信的履约意识,将诚信教育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常抓不懈,做实做细。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防诈骗教育和金融知识教育,切实维护学生权益。要将金融知识教育,特别是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等方面的教育贯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全过程,注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要加强与企业客户和就业服务平台等合作单位的沟通合作,通过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实习岗位、举办求职应聘知识培训、举办线上或线下专场招聘会等专项附加服务,积极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创业。
(五)加强舆情监测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事关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平稳安全 地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工作意义重大深远。各地在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同时,要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社会各界的舆情舆论。要提高警惕,防范以助学贷款之名实施诈骗情况的发生。要将舆情舆论预防工作想在前面,做在前面,制定应对舆情舆论预案,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预判、监测和管理,盯紧易引发舆情舆论的关键环节,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要密切关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互联网、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要第一时间发现并上报舆情舆论,为及时处理舆情舆论赢得宝贵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为做好我市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现应贷尽贷、精准资助,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列入2024年镇街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对各镇街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执行情况,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情况进行考核。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15日到9月20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桐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56-6139917。
桐城市教育局 桐城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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