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申请

2024-11-29 10:28来源:桐城市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省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
2.补贴范围:
(1)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夯实组织基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化工具提升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支持农民合作社应用符合制度要求的财务管理软件,聘请专业财务会计人员或使用委托代理记账服务,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支持家庭农场使用信息化记账工具实现生产经营独立核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服务供给。
(2)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运营质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商标,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开展合作,支持农邮合作、农化合作、农垦合作等。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抱团发展,积极参加新农人协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等。鼓励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形成产业规模优势。鼓励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延长产业链条。
(3)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服务带动能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千亿斤江淮粮仓”建设,通过技术集成组装方案,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十大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打造具有安徽标识度的“新农优品”“皖美农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提升电商运行设备,臻选优质产品,参加市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展示展销会,带动小农户销售。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带动小农户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成员管理,通过盈余返还、订单带动、吸纳就业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
3.补贴标准:2024年下达我市家庭农场奖补资金32万元,农民合作社奖补资金20万元,最终奖补资金按照上级实际拨付资金补助。支持国家级示范主体5万元,省级4万元。申报主体申请资金超出资金分配,按照补助标准同比下降。
4.申请程序:主体申请,镇(街)推荐,市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
5.申请材料:经营主体提供申请验收报告,镇(街道)审核情况、收款收据、开户许可证等;
6.咨询电话:0556-6216025;
7.受理单位:桐城市农业农村局
8.办理时限:2024年11 月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