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第10期)
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方便食品、食糖、豆制品、糖果制品、饼干、罐头、饮料、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8类食品20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2批次,不合格4批次(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徽港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蓝莓味吐司(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安徽港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奶香味吐司(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桐城市林氏酒坊销售的高粱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四、桐城市沙铺学校销售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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