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第11期)
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类食品6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5批次,不合格7批次(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桐城市新渡惠客隆购物中心(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桐城市成号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桐城市范岗佳佳福购物中心销售的小青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四、桐城市范岗佳佳福购物中心销售的黄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五、桐城市范岗镇挂镇大乐购购物中心销售的淮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六、桐城市小叶水果店销售的冬桃,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七、桐城市好好鲜生商行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
专题首页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政务服务
依申请公开


皖公网安备 34088102000118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