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桐城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25年桐城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严格规范许可审查
根据企业申报需现场核查的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 核查,要严格对照标准,进行评审,对达不到条件的企业坚决不 予通过,严把食品源头安全关;日常监管部门对申请人取得食品 生产许可后 3 个月内对获证企业开展一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现 场核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规范 “特殊膳食食品” 和“其他食品”类别的许可审查;严格实施许可申请人信用状况 色标提示管理和差异化审查机制,严格许可申请人禁业管理。
二、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
按食品生产企业监管频次,实现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 检查全覆盖,做好检查相关记录,督促企业将问题整改到位,要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报告并及时上传“安徽省食品综合监管平 台”;规范 “安徽省食品综合监管平台”使用,提高监督检查问 题发现率、问题整改率;检查同时,要督促和指导企业开展食品 安全自查,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过程控制体系,企业自 查率达 100%。
三、开展 2025 年度重点产品专项整治
2025 年度重点产品专项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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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品种名称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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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酒类食品 |
1-3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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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茶叶、糕点 |
4-6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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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饮料、饮用纯净水 |
7-9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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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食用油脂、炒货食品、大米、糕点 |
10-12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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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乳制品、肉制品 |
1-12 月 |
四、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机制
深入贯彻实施总局新修订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 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利用企业食品安全指数确定的个性 化检查重点,指导企业制定完善有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措施,健全 完善并严格落实与自身实际相适应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制度。扎实推进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小作坊 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风险排查管控措施。
五、常态化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双提升”工作
持续开展“千企万坊”帮扶行动,结合“食品生产企业服务 站”、“食安名坊”培育等工作开展,积极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和小 作坊纾困解难,指导帮助小作坊持续保持良好卫生环境,规范食 品添加剂使用,鼓励引导小作坊改造设备设施、改良生产工艺、 提升管理能力,积极向食品生产企业升级转化。2025 年将 2 家食品示范小作坊转化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 1 家食品小作坊培育为 “食安名坊”并纳入年终考评。
六、开展(炒货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工作
2025 年开展炒货食品质量提升工作,利用 “流动诊所”、飞 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全面提升炒货食品企业管控 水平,切实解决炒货食品生产中食品添加剂、微生物超标等风险
隐患问题,坚决杜绝同一生产者连续多次产品抽检不合格的情 况。
七、加强投诉举报处置
按本单位权限、程序和时限要求,认真有效处理举报、投诉 意见和建议,对发生的舆情要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化解,有 效预防并做好上传下达联系工作,减少和消除舆情造成的负面影 响。充分发挥投诉举报数据作用,分析研判本地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措施,切实消除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
2025 年桐城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全 面推动食品销售企业、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 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第三方冷库)、食用农产 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结合经 营实际,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现培训考核全覆盖,确 保人员配备满足食品安全风险管控需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 品安全总监配备率达到 100%。
(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参照总局《食品安全风 险管控清单(食品销售企业)》,督促指导食品销售企业、第三方 冷库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结合经营业态、 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符合其经营实际的《食品安全风 险管控清单》,并根据执行情况动态调整。
(三)推动工作机制有效落实。督促指导食品销售企业、第 三方冷库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把“ 日管控、
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真实、准确、完 整记录相关情况。
(四)严格开展监督抽考。落实总局《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 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及《考核大纲》有关要求,科学制定本级 许可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查考核计划,规范开展监督 抽查考核,2025年实现所有食品销售企业监督抽考全覆盖。食用 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率要达到100%。组织 参加2025年全省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技能竞赛,提升企业 管理水平。
二、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五)加强经营许可备案管理。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 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督促指导辖区内的连锁食品 销售企业总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加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备案经营主体监管,严格落实仅销售预包装备案后一个月内实施 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要求。加强第三方冷库备案管理, 备案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严格落实食品销售摊贩备案管理 要求,严禁将备案变相成为许可。
(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结合食品销售者的食品类别、业 态规模、风险控制能力、信用状况、监督检查等,合理制定完善 本级年度检查计划。优化风险分级和监督检查频次,2025 年 11
月底前实现全市连锁食品销售企业总部风险等级评定全覆盖。严 格开展监督检查,规范使用 “食品综合监管平台”,客观真实填 写(录入)检查数据,强化问题整改,定期开展“食品综合监管 平台”录入数据真实性、规范性核查,提高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 质量。对已纳入本地可视化监管平台的大型食品销售企业常态化 开展远程检查,提升监管效能。
(七)组织开展体系检查。组织对本辖区内 1 家连锁食品销 售企业开展体系检查,研判、治理发现的风险隐患,督促问题整 改,及时跟踪问效,推动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八)加强重点品种监管。持续开展食品销售安全“佳节守 护”行动,全力保障节日期间食品销售质量安全。对白酒、食用 植物油、散装食品、短保质期食品、冷冻冷藏食品、食盐、肉类 产品、水产品、调味品等重点品种开展重点监管,强化风险排查, 严把进货查验关。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市场销售违 法行为,严禁采购、销售无合法来源的水产品。
(九)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强化舆情监测,统筹把握舆情处 置时度效。重点关注“两超一非”、篡改食品生产日期、肉类“边
角料”、“生鲜灯”等敏感舆情,准确研判风险,防范次生舆情, 及时妥善处置食品流通领域舆情事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强重点场所(业态)监管
(十)加强第三方冷库监管。督促第三方冷库经营者加强 温湿度控制和环境卫生管理,按要求查验、记录并保存相关信息 和凭证,确保贮存的食品来源合法。加强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 查贮存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无入境货物 检疫检验证明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
(十一)加强农批市场监管。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 场准入工作衔接,严格入场查验把关,鼓励市场优先采购附具承 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建立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问题通报 协查机制,定期开展问题通报、协查问题产品。充分发挥食品快 检“过滤网”作用,加密快检频次,对检测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 要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及时追查来源和流向,查明原因、控 制风险。
(十二)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监管。加强校园及周边 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管理,落实监督检查频次要求。以寒暑假、 节假日、开学前后为关键节点, 以校园及周边便利店、小超市、 食品销售摊贩以及具有食品销售资质的文具店为重点单位, 以 “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环境卫生等为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排查。
通过 “一封信”、集中宣讲等方式,对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进 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管控能力。
(十三)加强网络销售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管。配合推动 网络食品销售监管系统建设,以智慧治网,提升网络食品销售者 监管效率。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摸清辖区内网络 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监管底数,根据是否有实体门店、存 储仓库等分类建立工作台账,提高监管靶向性。
四、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十四)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原 料污染、知假造假、欺骗误导消费等问题,以农村集贸市场、城 乡接合部农贸市场以及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单位,以 农村地区食品销售者为重点主体,加强供货渠道监管,针对销售 “ 三无”食品、“山寨”食品等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排查,严厉打 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十五)开展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违法 使用禁限(停)用药物,常规药物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重点问题,深 入开展排查治理。按照《安庆市黄鳝药残问题治理行动方案》, 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建 立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分类准入制度,对入市无法提供产品质量
合格证明的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从严把关、批批速测,合格后方 可入市销售;落实管理责任,将重点问题品种易检出药物清单张 贴到批发市场公告栏、检测室、管理办公室等场所。在贮存、销 售环节,要加强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使用监管,依法查处滥 用行为。
五、持续提升监管能力
(十六)推广运用非现场监管。持续推动大型食品销售企业 非现场检查提质扩面,指导企业合理设置监控点位,提升视频信 号传输质量。加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检室管理,利用信 息化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实现远程监管。
(十七)提升农批市场信息化追溯管理水平。督促农批市场 开办者优化完善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功能,提升系统个性化、便 利化、智能化水平,提高场内销售者使用系统的积极性、主动性, 确保食用农产品追溯信息完整、准确。以肉类产品为突破口加强 全程追溯管理。鼓励农批市场对豇豆、芹菜、黄鳝、牛蛙等 12 个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率先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提升 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积极推动本地追溯系统与所在地畜禽屠宰检 验检疫出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共享,实现动物检验检疫电子信 息与食用农产品进销货信息的互联互通。
(十八)加强快检能力建设。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
市场提升快检能力建设,加强快检工作规范管理。积极发挥食品 安全快速检测“初筛”作用,抓好快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后处理 工作。组织全市快检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快 检人员能力素质。
(二十)加强检查员队伍建设。开展食品流通安全监管业务 培训,加强师资力量储备,提升检查员业务技能。组织参加全省 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推动工作。综合运用体系检 查、飞行检查、下沉检查等时机,以老带新,全面提升检查员实 战能力。
2025 年桐城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压紧压实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树立风险管理理念。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根据省局新 修订《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参考模版),建立完善符合企业 实际的风险管控清单,启用省局去年印发的 “ 日管控、周排查、 月调度”新版记录表。全面推广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设置警 示性标识。
(二)依法合规开展经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安徽 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 查细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合规经营,按规定落实许可、备案、报 告等制度。
(三)狠抓责任落实。督促餐饮服务企业按照《食品生产经 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配齐“ 三类 人”、建好 “ 三本账”、抓好 “ 三件事”,确保 “ 日管控、周排查、 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落细落到位。
(四)配齐配全设备设施。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配齐配全“三 防”、冷藏冷冻、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等设备设施,定期对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规范使用。
(五)强化加工操作过程控制。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餐 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 规范》等,严把关键环节,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加工操作规范、 餐食安全放心。
二、全面提高餐饮服务监管效能
(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按照市局印发《中小学校园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部署要求,要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 校食堂进行至少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 理,严格承包经营企业、大宗食材供应商、校外供餐单位等经营 主体准入许可,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建立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承包经营企业、大宗食材供应企 业等校园食品安全领域信用档案,推进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 会同教育、财政、卫生健康和公安等部门开展春秋季开学期间学 校食品安全联合检查。
(七)加强餐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督促餐饮连锁企业 总部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积极推进连锁餐饮企业许可便利化工 作。推动餐饮连锁企业实施 HACCP 管理体系,压实总部和分支之 间食品安全责任。探索开展大型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合法 合规体系检查。加强对餐饮连锁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 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警示培训力度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八)推动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升。加大行政指导 力度,督促外卖平台落实资质审查、现场核查等各项主体责任, 确保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有实体店经营资格。根据 总局网络餐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加大对无堂食外卖、“网红餐厅”监督检查力度,推进线 上线下同标同质。巩固提升“食安封签”推广使用成效。鼓励入 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向公众展示加工制 作过程。
(九)强化重点业态和重点时段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做好医 疗机构、养老机构、“小饭桌”、老年助餐点、农村集体聚餐等重 点业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开展月度主题“统一查餐厅”行 动。继续做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高考等重点时段 食品安全监管。
(十)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运用。配齐执法检查装备,全程 使用执法记录仪,规范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应用,推进监督 检查过程中使用移动终端同步将检查结果录入行政执法平台等 工作;认真开展校外供餐单位可视化监管日常线上巡查,及时将 新增校外供餐单位接入系统。推广“互联网+AI”“互联网+物联 网”等技术,助力打造消费者可视、可感、可知的智慧餐厅和放 心厨房。
(十一)统筹开展监督检查。统筹运用日常检查、飞行检查、 体系检查、重点检查、统一查餐厅等,强化全链条、全层级、举 一反三监管。每月开展 “下沉式”暗访检查不少于 1 次。
(十二)强化跟踪问效。对在监督检查监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要全程跟踪,督促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问题反复 出现,甚至弄虚作假,要严查重处,并落实 “处罚到人”。对于 工作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的地方,运用“ 三书一函”等方式 督促加大整改力度。
三、深化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十三)持续推进小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持续深入 推进小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小餐饮经营户开展食品 安全公开承诺,后厨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鼓励小餐饮经营户实现 “ 明厨亮灶”,小餐饮信息公示率达到 100%。进一步规范小餐饮 备案管理工作,不得将小餐饮备案作为经营活动的前置条件,对 未备案的小餐饮要严格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 处理,不得按照无证经营查处。
(十四)持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相关工作。持续做好制止餐 饮浪费的宣传引导,加大对网络外卖、自助餐厅、承办宴席酒店、 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执法检查力度,常态化开 展 “统一查餐厅”活动。
(十五)完成其他重点工作。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分类指导。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 “垃圾分类”、禁塑、长江十年禁渔 常态化监管等工作。推动餐饮服务环节长三角市场监管体系一体 化建设相关工作。
四、全面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
(十六)加强人员能力建设。按照总局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 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及考核大纲要求,组织对本辖区餐饮服务提 供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覆盖随机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 果。丰富完善“两库一平台”功能和内容,举办全市餐饮服务食 品安全检查员和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班,调整完善餐饮环节检 查员队伍,进一步提升人员能力水平。
五、全面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十七)加强部门协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推动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 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商,健全食品安全风 险信息通报及闭环处置工作机制,强化行纪贯通和行刑衔接。构 建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十八)拓宽监督渠道。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你呼我应” 工作机制,做到响应快、流程短、处置高效。鼓励各地结合实际, 在餐饮聚集区、商业综合体、学校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站,聘任“外 卖小哥”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拓展监督渠道,提升食品安全社 会共治水平。
2025 年桐城市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持续推进“两个责任 ”落实见效。按总局明确的“一 年全覆盖、两年见成效、三年常态化”总体目标,督促指导经营 企业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优化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 深度融合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常态长效“ 日管控、周排 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末端发力、实现终端见效,有 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加强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按要求对 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全覆盖培训。 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要求,抽查考核小程序 经营企业覆盖率 100%, 且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覆盖率 100%。
二、聚焦重点风险依法监管
(三)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落实“一体三查”要求,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辖区内特殊 食品经营企业规模、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状况、风险等级和信用 记录等因素,编制年度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依法实施专项监督检查。对风险监测存有重大隐患的实施重 点检查,常态化开展下沉暗访,用好用足“三书一函”机制作用。 在省级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经营主体实施“双随机、一公 开”监督抽查。严格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企业管控,严格核查处置和案件查办。
(五)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以 “食安守护-2025”行动 为统领,持续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成果,强化监检结 合开展“随机查随机检”强化“两超一非”管控,规范保健食品 专属标志使用。聚焦虚假夸大功效、混放销售、婴配乳粉和特医 食品跨境二次销售、以及商超 “专区专柜不专、进货查验不严、 索证索票不全”等问题,各地适时组织集中整治,努力破解“反 复排查、反复出现、反复整改”顽疾问题。
三、固本强基提升监管质效
(六)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持续深化行风建设,全面加 强监督检查队伍专业化、流程标准化、行为规范化建设。通过传 帮带提升检查员队伍监管实操能力,着力增强监督检查质效。通 过 “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和监管协作。
四、构建食品安全共建共治新格局
(七)深化科普宣传活动。联合多部门开展全市保健食品科 普宣传 “银龄行动”,常态化开展保健食品普法宣传和科普系列
活动,全面提升提高人民群众保健食品安全科学素养。指导各地 加强科普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引领作用, 持续深化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创作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作品, 大力营造食品安全人人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全面构建食品安全 社会共治共建工作新格局。
(八)加强企业示范培育。积极推进大( 中)型商超、母婴 店、药房等特殊食品经营专区专柜提质升级,维护良好的市场经 营秩序。
(九)引领担当作为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年度评价考核结果 运用,进一步增强各级履职能力,不断强化全链条监管质效,坚 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推动全市保健食品产业量质齐升。加强涉保 健食品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及时稳妥处置化解舆情风险,严防舆 情发酵扩大。
2025 年桐城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监测工作要点
一、在有感上下功夫
(一)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 ”活动。 线上规范使用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民意征集系统, 畅通渠道、广泛发动、加大宣传,让老百姓 365 天、24 小时随时可以点选关注和希望抽检的食品,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度。
(二)开展“百姓点检日 ”活动。每个月 15 日前后,开展 “百姓点检日”线下活动,进市场、 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商超、进企业、广场宣传、现场抽样、实验室开放日等,让食品抽检贴近百姓、走进生活,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获得感。
二、在有效上下功夫
(三)实施抽检“指南针 ”行动。依托权威承检机构,主动 发现和识别各类食品安全风险,及时验证辨析舆情反映问题,排 查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和风险隐患。定期开展食品抽检 大数据分析会商研判,分析问题规则和深层次原因,发挥排查风 险隐患 “雷达”作用,防范规范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四)健全风险分析预警机制。加强向教育、公安、农业农
村、卫生健康、海关、粮食储备等相关部门通报抽检情况,强化 部门间协作共治。
(五)开展重点领域核查处置攻坚行动。针对非法添加等突 出问题,强化核查处置通报督办,落实 “最严厉的处罚”要求, 提高核查处置震慑力。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 回头看”,强化对多 批次抽检不合格以及连续多年抽检不合格企业处置,严格落实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递进监管的工作举措,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三、在创新上下功夫
(六)建立新模式新业态抽检机制。强化新业态新模式食品 抽检,对网络等新业态新模式销售食品,根据舆情等反映,组织 开展“随时抽检”,进一步规范直播带货、生鲜电商等经营行为。
(七)发挥食品抽检“利剑 ”作用。对主要批发市场和主要 菜市场销售的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大宗食品,开展“周周抽 检”;对校园食品涉及的大宗食材和复用餐饮具,针对集中采购 平台和学校,开展“双周抽检”(寒暑假除外)。将抽检结果通报 同级农业农村、教育等部门。
(八)优化“安徽食品抽检 ”小程序功能。持续优化抽检小 程序功能设置,扩大抽检小程序运用领域,用好抽检小程序在生产、经营环节的校验功能,减少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影响,促进食品抽检工作质量提升。对小程序收集的抽样异常信息,及时转交各县(市、区)局线下进行处置,并线上填报处置情况。
(九)提升承检机构能力水平。鼓励相关承检机构积极参与 补充检验方法、非法添加物质筛查方法研制,着力解决“检不了”、“检不出” 问题。
四、其他重点工作
(十)均衡推进抽检任务落实。按照年度、季度、月度均衡推进抽检任务落实,周密部署,合理分配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企业的抽检比例,减少低风险企业和食品的抽检频次,增强抽检均衡性。
(十一)加强重点领域抽检监测。制定实施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以问题为导向,综合运用跟踪抽检、专项抽检和应急抽检,加强大宗食品和校园食品、网络销售食品、“一老一小” 重点人群食品抽检监测。
(十二)稳妥公布食品抽检结果信息。按照“时度效”原则, 稳妥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加强抽检信息公布舆情风险研判和预案制定。
(十三)强化承检机构工作考核和监督管理。综合运用数据
抽查、现场检查、留样复核、日常管理等措施,加强对承检机构 抽检工作的工作考核和质量管理,确保抽检数据真实、准确,增 强食品抽检工作权威性。
(十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科普教育。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 问题,结合传统节日、区域特色、季节特点等,强化与媒体、专 家等合作,组织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风险解析,制作食品安 全科普短视频等,提升公众食品安全认知,引导科学合理膳食。
(十五)提升食品抽检智慧化水平。充分运用“安徽省食品 安全抽检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平台”,强化数据分析运用,提升数 据利用水平,提高抽检工作靶向性和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十六)加强食品抽检队伍建设。开展全市抽检业务培训班, 组织参加全省食品抽检技能比武竞赛活动,切实提升食品抽检工 作人员履职能力、业务水平和实战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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