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南大街片区国有土地收储方案的通知
为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城市综合功能,推动经济全面发展,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收储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及桐城市 2024年土地收储计划,制定如下方案:
一、收储范围
文昌街道建设社区南大路以南至昌平路区域,详见收储红线图。
二、收储价格
采取房屋收购方式进行收储,收储价格按“一事一议,一项目一评估”的模式,按被收储房屋市场评估价结合所在区域同类商品房交易均价,选定 3家三级资质以上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分别评估后,以最接近 3家评估价格算术平均值的评估价格确定为应收储房屋面积单价,由收储实施单位组织市发改委、司法局、财政局、资规局、住建局、房改中心等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收储方式
(一)房票方式
1.收储价款以房票方式支付。房票结算方式按桐政发〔2022〕5号文件执行。
2.收储协议由市土地收储中心委托文昌街道与被收购产权人签订。
(二)以旧换新方式
1.在盛唐翰林府小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置换房屋。按照被收储房屋建筑面积与盛唐翰林府小区各幢基准价户型面积进行1:1置换(收一还一)。被收储户每户享受 10m的政府优惠价(2700元/m),被收储房屋如不足 50m的,可再按政府优惠价(2700元/m)补足至 50m,
大于被收储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购买。被收储房屋与盛唐翰林府小区
各幢基准价户型同等面积部分,找补建筑结构新旧差价 100元/m;2选择其他楼层、户型的,差价据实结算。如被收储房屋面积大于单套商品房面积的,可以选择多套商品房置换,置换后剩余面积不超过被收储房屋面积 30%的部分,可以货币化补偿,补偿价格按被收储的房屋评估价格予以结算。
2.商品房办理国有出让产权证,被收储户办理置换的盛唐翰林府小区商品房产权证时,如果需要向盛唐翰林府小区开发企业缴纳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置换过程中不缴纳差价的则免征契税;维修资金及其他办证费用由被收储户全额承担。
3.置换的每套商品房享受一个非产权标准车位使用权(物业管理费另行收取)和返现金政策(返现金额=选购商品房面积×
被
收储原房屋评估单价× 2%)。
4.以旧换新协议由文昌街道与被收购产权人签订。
四、被收储房屋面积确定方法
被收储产权人以持有房地产证、已经合法确权的文书、市政府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批准建设的手续等有效证件为依据确认。
在 2008年 1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前,已经建设且具备房屋面积认证条件的,由文昌街道负责召集市司法局、资规局、住建局、城管局、房改中心等部门根据相关的依据对拟认证的面积进行确认。具备房屋面积认证条件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补齐土地划拨价款(由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并在收储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认可;不具备房屋面积认证条件的建筑物、构筑物等,按重置价进行评估补偿。
五、院落的补偿
按产权人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载明的面积为准,扣除其被收储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后,由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认后予以补偿。
六、公房的收储补偿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无偿收储,国有企业公房按照 1835元/㎡采取货币化的方式进行补偿。
对符合租住公房条件的,由原产权人组织房源供原承租人继续承租,并按现行的政策优先享受住房保障的,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对承租人因生产生活需要在原公房外搭建的建筑物按重置价予以补偿)。
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和原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可由租赁人给予承租户货币化补偿,补偿标准为 500元/㎡(在 1835元/㎡中列支),按照租赁面积一次性补偿给承租人。
七、商业性用房的认定
1.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房屋、土地使用证用途是商业的,认定为商业用房。
2.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中原登记为住宅房屋,实际用途为商业,未到规划、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和土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不予认定为商业用房,但在收储登记调查日前已累计营业两周年以上(含两年),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办理登记注册且正在营业的合法经营户,营业执照登记地点、实际营业地点与被收储房屋地点相一致,考虑到其确实作商业使用,对其实际商业面积部分再按住宅房屋评估补偿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偿金额。增加补偿金额=按住宅房屋评估补偿额×实际营业月数× 2%(注:增加补偿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营业房屋面积评估补偿额一倍)。
3.商业性用房实际营业部分和“住改非”实际经营、生产面积部分,按照 150元/㎡一次性补偿停产、停业补助费。
4.经营性用房过渡费补偿标准:按同类地段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过渡费进行评估,过渡期按 6个月计算,给予被收储户相应补助。
5.商业性用房可以等价值进行置换,或以房票结算方式进行收储。
八、其他
1.选择以旧换新的享受 6个月临时过渡费。过渡费标准按在籍常住人口每人每月 150元(或按被收储房屋建筑面积 8元/㎡,
最高不超过每户每月 800元)。
2.搬家费:20元/㎡。
3.交房方法:被收储产权人持房屋产权证、土地证、腾空被收储房屋的钥匙,交到文昌街道予以登记,由文昌街道派人到现场验收、封房,并且发放封房证,签订正式收储协议办理结算手续。
4.产权注销:收储协议执行完毕后,由市土地收储中心和文昌街道申请对被收储房屋的产权进行注销。
本方案由市资规局和市房改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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