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二)

2025-07-16 08:33作者:华洋来源:桐城市应急管理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今年以来,桐城市应急管理局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严肃查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警示作用,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营造依法治安的营商环境和学法、懂法、用法的法治氛围,现通报一批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如下:

桐城市北星加油站隐患排查未如实记录案

2025 年 1 月 6 日,桐城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对桐城市北星加油站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自试营业以来未建立隐患排查和治理台账。现场询问该加油站员工,有一处防撞柱破损已进行更换但未如实记录。桐城市北星加油站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桐城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桐城市江海加油站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案

2024 年 12 月 23 日,桐城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对桐城市江海加油站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主要负责人与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不一致,该加油站未在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桐城市江海加油站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桐城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