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水利局“四举措”规范水库运行管理
市水利局不断探索水库管理新模式,推行水库标准化管理建设,规范水库运行管理,保证水库运行安全,充分发挥水库效益,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明确责任,理顺管理体制。按照“权责一致、政府主导、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落实全市65座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及防汛“三个责任人”共168名,责任人履职情况纳入河长制考核。完成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划界和确权颁证,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逐步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
规范运行,健全管理制度。完成全市65座水库新一轮安全鉴定,分年度对鉴定为“三类坝”的境主庙、姚湾等7座水库相继实施除险加固工程。印发《桐城市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细则,全面开展水库预案修编,形成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
完善设施,提升管理水平。完成我市8座小(一)、18座重点小(二)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实现水库信息动态管理和自动化监测预警,推进水库运行智慧化,提升水库安全监测预警能力、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库综合管理水平。
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效能。深化水库标准化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集中化、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护模式及稳定管护经费保障机制。2025年,向上争取2025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经费273万元,有力保障水库管护工作落地落实。(市水利局蒋昌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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