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桐城市刘崖建筑石料加工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2025-11-14 16:12来源:桐城市水利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桐城市刘崖建筑石料加工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85公顷。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指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95%, 土壤流失控制比1.5,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5%, 林草覆盖率8%。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措施总体布局。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并进行防护。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