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5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含2025冬春救助资金清册)
各相关镇、街道: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1519号)文件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1518号)文件,下达我市中央冬春救助资金41万元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9.5万元,合计下拨50.5万元。为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的实际困难,根据上级要求并经桐城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会研究,报请示市政府领导同意,按照一般户人均130元、民政救助对象人均200元、其他困难群众人均165元标准发放。现将冬春救助资金50.5万元分配如下(见附件),同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本次下拨的资金主要用于各地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问题,冬春救助资金原则上通过 “一卡(折)通”方式发放,注明“冬春救助资金”字样,并发送打款提示信息。
二、要严格按照按“户报、村评、镇审、市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要优先做好因灾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受灾人员的救助,杜绝一刀切、平均主义和优亲厚友事件的发生。
三、要切实规范资金管理,并加快资金发放进度,于2026年1月20日前将救助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打卡发放到群众手中。
四、要完善档案。镇级档案包括:资金来源文件、分配到村文件、2次研究会议记录、2次公示底稿和照片、救助台账、分配方案;村(居)委会档案包括:各地分配到村文件、个人申请报告、2次研究会议记录、2次公示底稿和照片、救助台账。(个人申请报告、会议记录、台账需保持一致)
五、2次会议、2次公示是指:确定需救助对象时一次会议和公示;确定需救助对象补助金额时一次会议和公示。(会议记录、台账需保持一致)(联系地址:文二路与西二路交岔口移动公司对面 联系人:吴张发;联系电话:6125869 联系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桐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14日
大关镇_01015(2025年冬春救助资金)_灾民生活救助资金_清册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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