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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0881003121203L/202504-0002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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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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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4-03 16:41 称: 【部门解读】:《桐城市中小企业续贷过桥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桐城市中小企业续贷过桥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03 16:41 信息来源:桐城市财政局 点击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有效缓解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41日正式印发了新修订的《桐城市中小企业续贷过桥资金管理办法》(桐政办发〔20258号,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是对2017年暂行办法的全面优化与升级,旨在构建一个更加市场化、规范化、高效化、普惠化的政策性融资支持工具。为便于各方准确理解与适用,现就新《办法》的核心要义、重大调整与创新举措进行深入解读。

一、修订背景与总体思路: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型升级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但在经营发展中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其中续贷难导致的资金周转压力尤为突出。企业贷款到期时,往往需要先还后贷,在此期间出现的资金断档可能迫使企业转向高成本的民间借贷,甚至引发资金链断裂风险。

原《桐城市中小企业过桥还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7年实施以来,在缓解企业临时性资金困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和企业需求升级,原办法在运行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管理机制有待优化,财政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市场化、专业化程度不足;二是服务覆盖面有限,合作银行数量少,许多企业的贷款银行不在合作范围内,无法享受政策红利;三是运行效率有待提升,审批流程相对固化,难以快速响应企业紧急需求;四是风险防控机制有待强化,对合作银行的责任约束和全流程风险管控需进一步明确和加强。

新《办法》的修订,正是针对上述问题,秉持问题导向、市场思维、安全高效、普惠便民的原则,推动续贷过桥资金管理实现从行政化管理向市场化治理的根本性转变。其核心思路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通过委托专业国有平台公司运营,引入市场化机制,提升服务效率和专业水平;坚持扩大覆盖与精准滴灌相结合,打破银行合作壁垒,构建双轨服务通道,确保政策惠及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坚持提升效能与严控风险相结合,明确各方权责,建立贯穿贷前、贷中、贷后的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和硬性绩效约束,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与政策可持续运行。

二、起草过程

(一)调研起草阶段(2025年2月):市财政局成立工作专班,在系统总结2017年以来原办法执行情况、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主动对标先进,充分调研学习省内外其他地市、县区的成熟经验与创新做法,结合我市经济发展与金融环境实际,起草形成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修订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意见征求与修改完善阶段(2025年2月12日-3月13日):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一是于2025年2月12日至3月13日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吸纳民意。二是于3月11日,通过书面形式正式征求桐城金融监管支局、兴财控股集团等直接相关单位的意见,并向专业法律顾问咨询,确保条款的合规性与操作性。对收集到的合理意见建议均予以充分吸收采纳,对文稿进行多轮修改完善。

(三)合法性与公平性审查阶段(2025年3月13日-20日):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于3月13日将修改后的文稿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内容、制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市司法局的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后,于3月20日提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经审查无违反公平竞争情形。

(四)审议决策与印发执行阶段(2025年3月25日-4月1日):2025年3月25日,修订完善的《管理办法(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会议要求作最终完善后,于2025年4月1日由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暂行办法同步废止。

三、工作目标

(一)核心目标:纾解企业融资痛点。

最直接的目标是构建高效、便捷的政策性融资“应急通道”,精准缓解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在银行贷款到期时面临的“先还后贷”资金周转压力,有效遏制其因临时性资金“断档”而求助高成本过桥融资的行为,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防范资金链断裂风险。

(二)效能目标: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创新“政府出资、市场运作、专业管理”的机制,明确硬性的年度资金周转率考核要求,推动财政资金从“静态沉淀”向“动态循环”转变,最大化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和乘数效应,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与政策可持续性的统一。

(三)机制目标:优化地方金融生态。 

通过构建“双轨并行”的服务网络打破壁垒,通过建立银行连带责任、风险熔断等机制强化风控,规范地方过桥融资市场秩序,压缩灰色金融空间。促进银企互信,稳定银行信贷资产,推动形成金融机构愿贷、敢贷,中小企业能贷、易贷的健康良性循环。

(四)战略目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将续贷过桥资金管理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抓手。通过稳定企业资金预期,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和投资扩产,助力市场主体“留得住、活得好、长得大”,从而保就业、稳增长,为桐城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注入金融活水与稳定预期。

、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8章30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一)调整续贷过桥资金管理机构。本着责任明确、统一管理的原则,将原办法中规定的“过桥还贷资金由市财政局全权负责管理。市财政局与续贷银行签订过桥还贷资金合作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明确为“续贷过桥资金管理权归属于兴财控股,资金所有权归属于市财政局”。

随着兴财控股未来将切实履行续贷过桥资金的全过程使用、监管责任,此举将有效实现监管职能与执行职能的分离,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管理弊端,真正实现用市场的逻辑谋事、用资本的力量干事。

(二)打破续贷过桥资金使用藩篱。按照“政府出资、市场运作,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有偿使用、注重绩效”的要求,由兴财控股受理在本市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申请,与银行签订授权委托协议并建立合作关系,在各合作银行开设续贷过桥资金分专户,用于续贷过桥资金的划扣和转回,并按季度向市财政局报送使用管理、工作成效、风险状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未和兴财控股集团签订授权委托协议的借款银行授信客户需要使用续贷过桥资金的,可由兴财控股集团直接办理续贷过桥业务。合作银行+直接受理两种模式的建立,将彻底解决续贷过桥资金的使用不畅、覆盖面不广的问题,真正从源头上提升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明确续贷过桥资金的使用范围。申请续贷过桥资金支持的中小微企业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属地原则。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

2.产业政策。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依法合规经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标准,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并且按章纳税积极吸纳社会就业。

3.信贷政策。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没有欠款欠息等不良行为。企业借款银行承诺予以续贷,并确认正在办理归还即将到期贷款手续。

同时企业要确实存在流动资金困难,经贷款银行确认正在办理续贷手续并同意给予续贷。

五、特色亮点

(一)管理架构之变:实现“政企分开、专业运作”

这是本次修订最根本、最核心的变化。

新机制明确市财政局出资并监督,安徽桐城兴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简称兴财控股)受托运营管理。市财政局作为出资人和监督者,负责资金筹措、政策制定、监督考核与风险底线把控;兴财控股作为专业的市场化运营主体,全权负责项目的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催收等具体业务操作,并按季向财政局报告。

这一变革的意义深远:首先,它厘清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使财政部门从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更能聚焦于政策设计、绩效评价和宏观监管。其次,引入专业国有平台运营,能够运用市场化机制和专业金融能力,提高业务审批和资金周转效率,更好地识别和管理风险。最后,这也符合国家关于深化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改革,推广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模式的方向,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

(二)服务模式之变:构建“双轨并行、全域覆盖”网络

为彻底解决政策覆盖面窄、玻璃门的问题,新《办法》创新设计了两种申请通道:

合作银行通道:兴财控股与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各类银行(包括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地方法人银行等)签订授权委托协议。企业可通过其原贷款银行提交申请,由合作银行进行尽调和续贷过桥资金办理),流程相对标准、便捷。这延续并扩展了原有合作模式。

直接受理通道(新增亮点):无论企业原贷款银行是否与兴财控股签约,只要符合基本条件,企业均可直接向兴财控股提出申请兴财控股将独立进行审核并与企业及其贷款银行对接。这一设计打破了银行渠道的垄断和壁垒,确保了政策的公平性和普惠性,真正实现了对全市所有符合条件中小企业的全覆盖,是本次修订的重大突破。

(三)运行规则之变:聚焦“精准支持、成本明晰、高效周转”

新《办法》对资金的使用做出了更精细、更明确的规定:

支持对象更精准:明确支持对象为在本市注册、合法经营、信用良好、符合产业环保政策、生产经营正常且原流动资金贷款为正常类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最关键的前提是银行同意续贷,即资金仅用于已获得银行续贷批复后的过桥,而非用于解决企业经营性或投资性资金缺口。

资金成本更优惠透明:对于单笔委托业务,明确日利率最高不超过0.033%(年化约12%),且综合年化利率不得超过业务发生时最新一年期LPR4倍,设置了明确的价格上限,有效降低企业财务负担。对于整体委托业务,费率以年初LPR为基准协商确定,并设定了动态调整机制。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天,鼓励提前还款,进一步节约企业成本。

绩效目标更刚性:明确要求兴财控股负责实现年度续贷过桥资金周转率考核目标。这一高标准的设定,旨在倒逼运营机构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能够快进快出滚动使用,服务尽可能多的企业,最大化资金杠杆效应和社会效益。

(四)风控体系之变:建立“全程闭环、责任共担”防火墙

安全是政策生命线。新《办法》构建了多层次、权责清晰的风险防控体系:

银行连带责任机制:因合作银行过失和违约导致续贷资金损失的,相关合作银行承担相应清偿责任。这将银行的信用和利益与资金安全深度捆绑,倒逼银行审慎评估企业续贷资质,严把入口关,成为风险防范的第一道关口。

运营机构主体责任:兴财控股作为运营方,承担全流程风险管理、资金清收和逾期追偿的主体责任。必须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和尽职调查制度。

财政部门监督与熔断机制: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监督职责,建立风险预警和业务叫停机制。明确规定当发生风险的资金总额达到本金总额的30%时,必须暂停业务,进行风险处置,待风险敞口降至30%以下并经批准后方可恢复。这是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的底线条款

违规联合惩戒:对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挪用资金的,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并追究法律责任;对银行或运营机构人员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的,将取消合作、追究责任,并提请金融监管部门处理。

(五)保障与协同之变:强化“部门联动、持续优化”

新《办法》明确了市财政局会同桐城金融监管支局等部门按年进行检查督促的职责,形成了财政、金融监管、国资运营平台、合作银行等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同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方向,如探索与安庆市级政策联动、适时调整资金池规模与合作范围等,体现了政策的开放性和动态优化思路,确保其能够适应未来经济发展的需要。

六、解读单位及联系电话

桐城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66127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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