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过程】《桐城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管理办法》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支持桐城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营商服务环境,规范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行为,防范担保风险,按照严谨、稳健、高效的原则,持续为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开展前期研究:文件制定前期,市财政局(国资中心)充分学习借鉴了周边地市、县区的先进经验。2023年12月以来,结合多次走访调研市银桥担保公司、镇(街道),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二)编制《管理办法》
文件起草:2024年2月份,市财政局(国资中心)在充分调研学习其他地市、县区关于融资担保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桐城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专家论证:2024年3月8日,市财政局(国资中心)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征求意见函的形式送至市纪委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及兴财集团,另向两位专业法律顾问征求相关意见建议,对合理的意见予以吸收。
公众意见:2024年2月18日至3月19日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风险评估:2024年4月7日,市市场监管局完成公平性竞争审查。
合法性审查:2024年4月7日,市财政局(国资中心)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结合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管理办法(送审稿)》。
集体讨论:2024年4月22日,将《管理办法(送审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向社会公开发布:2024年4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管理办法》,2024年5月2日正式对外发布。
三、文件主要内容
《桐城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共二十一条,其中:
(一)第1-3条明确了总则、制定依据、开展业务原则。
(二)第4-6条明确了开展宗旨、业务对象与申请条件。
(三)第7-8条明确了融资担保业务的适用范围及禁止范围。
(四)第9条细化了融资担保业务的具体流程为:业务受理、尽职调查、项目评审、提示放款、保后管理、解保、追偿清收、不良资产转让与核销、档案管理。
(五)第10-13条列举了融资担保业务中尽职调查、保后管理和追偿清收等环节中出现的风险管理举措。
(六)第14-19条明确了融资担保业务监督管理主体及实施细则。
(七)第20-21条规定了《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及施行日期。
四、合法性审查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法制机构无异议。

皖公网安备 34088102000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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