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选派干部工作经费。向原省级贫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乡村振兴重点推进村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按规定落实选派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工作实效。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进一步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