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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心托幼行动

发布时间:2023-11-24 15:45 来源: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数: 字体:【  

一、目标任务

2023 年,我市新建成1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全市不少于 22%的幼儿园开设 2-3 岁托班,全市新增托位 500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480个。春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二、工作举措

(一)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 10 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落实《关于做好幼儿园举办 2-3 岁托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均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二)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新建改扩建公办园,鼓励政府收购民办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园,确保居住人口3000人以上的小区至少配建一所不少于 3 个班建制的幼儿园。利用空置厂房、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鼓励普通高校举办公办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通过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园。

(三)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落实《桐城市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延时服务公益普惠,保障服务时间,提升服务质量。督促各园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提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服务活动,不得借延时服务开展“小学化”教学,不得开展营利性活动。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财政补助政策。省级财政按照每个普惠托位 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元/生·年标准补贴;对民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 元/生·年标准补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 300 元/生·年标准补贴。

(二)落实收费政策。督促落实《安徽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2023年春季学期收费行为的通知》,坚决遏制托育机构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三)强化要素保障。指导托育机构按标准配备照护服务人员。持续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落实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及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非营利性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取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和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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