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环境保护(2 项)
(二十九)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新增完成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措施:
1.对照农村黑臭水体识别标准、排查范围,突出问题导向,兼顾群众感受和监测数据,持续部署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并向社会公示。
2.制定2024年年度治理计划,按照“五治理、两清理、一连通”(治理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水产养殖尾水、工业和服务业废水、种植业面源污染,清理各类垃圾、淤积底泥,实施水系连通)的要求,实施“一水一策”治理,落实县验收、市复核、省评估的成效验收机制。
3.对已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巡查管护,及时清除水体漂浮物和沿岸垃圾。
(三十)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措施:
1.推动建立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餐饮油烟、噪声、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联合行动。
2.市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及时安排部署、指导督促本行业、本系统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3.市环委办将按月调度并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和治理成效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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