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实施安心托幼行动
十二、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位300个,建设1个县级独立公办托育机构;实现全市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全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0%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推进措施:
1.优化资源配置。立足全市生源变化实际,有序扩大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按要求完成改扩建同安幼儿园项目建设任务。学前教育“大班额”基本消除,形成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
2.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公办园举办的托班原则上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园均要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3.规范延时服务。规范幼儿园延时服务时间、内容、流程及安全管理等事项,开展幼儿园新入职教师和托育教师培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4.开展多元化托育服务。鼓励各镇(街)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结合省、安庆市有关文件精神,力争对托幼(育)服务机构的奖补及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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