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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

发布时间:2025-05-19 17:16 来源: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数: 字体:【  

十、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60人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200人。(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通过线下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依托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高等院校实训基地、社会机构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2.残疾人培训费用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经费支出,残疾人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

3.通过寄宿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托养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4.寄宿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12000元,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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