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
19.深入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32.182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推进举措:
(1)积极联系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共同加强建设资金全过程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推动社会力量捐赠、村级“一事一议”、乡贤集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2)强化质量管理及进度调度工作,分解建设任务至项目单位。督促各镇(街)路基开工、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按时完成监理单位招标工作;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巡检,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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