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实施普通高中学位扩容工程
13.实施普通高中学位扩容工程,加强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加快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202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比例不低于8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推进举措:
(1)开展调研,摸清各普通高中师资配备、学位供给等情况。
(2)出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保障普通高中录取率不低于80%,新增招生计划按各普通高中承载能力分配到校。
(3)做好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配合做好高中教师补员工作。
(4)督促指导各高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升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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