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10.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220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举措:
(1)通过寄宿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托养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2)寄宿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12000元,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2000元。所需资金从中央、省级、安庆市级及本级财政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3)推动《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实施,提高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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