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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

发布时间:2026-03-25 09:27 来源: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数: 字体:【  

5.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安庆市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

推进举措:

(1)指导各镇(街)扎实开展城乡特困家庭全面筛查,定期开展走访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实行监测预警,进行动态管理,分类精准施策。

(2)依据安庆市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标准,落实并适时调整我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月足额发放财政补助资金。

(3)根据民政、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众身份属性,由医疗救助基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80%—90%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70%—80%定额资助,对监测人口给予50%定额资助,剩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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