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06 16:34 来源:桐城市 点击数: 字体:【  

2024年3月26日,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桐政办〔2024〕1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对《若干措施》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当前,房地产市场出现新情况新变化,全国商品房市场呈下行态势,受此影响,我市房地产市场信心不足,商品房销量下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安庆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针对人才购房等类型,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承办起草《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对标对表上级,加快上级政策落实到位。本《若干措施》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宜政办发〔2023〕7号)文件精神,将我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10条措施与安庆市政府23条措施进行有机融合,确保上级相关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二)制定本地化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在贯彻落实省、市要求的同时,对我市自身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找准我市房地产市场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加大了补贴力度,放宽了补贴范围,进一步激活市场需求。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桐城市住建局结合宜政办发〔2023〕7号文件精神和我市房地产业发展情况,并通过走访调研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部分镇街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集中讨论,于2023年11月,起草形成《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二)意见征求。2024年1月5日至2月5日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同时征求各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并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若干措施(送审稿)》。

(三)公平性竞争和合法性审查。2024年2月1日,市市场监管局完成公平性竞争审查,2月7日,市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审查,提出的意见予以采纳。

(四)会议审议。2024年2月7日,《若干措施》经十七届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文件印发。2024年3月2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若干措施》(桐政办〔2024〕12号)。

四、工作目标

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以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主要内容

本《若干措施》共有三大方面10点内容。

类别

政策

具体内容

激活住房消费需求

实施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时,继续按照《 关于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支持产业发展二十条2.0版》相关要求发放购房补贴,A、B、C、D类人才,分别补贴 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满足条件的毕业生,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的人员给予5万元补助,大专毕业生给予2万元补助。

 

给予响应国家生育政策家庭购房财政补助

给予二孩家庭一次性2万元/套购房补贴

给予三孩家庭一次性4万元/套购房补贴

拥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给予一次性4万元/套的购房补贴。

 

特殊群体购房财政补助

获得二等功及以上荣誉称号的现役或退役军人(含人民警察)以及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4万元/套的购房补贴。

 

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的个人,给予一次性4万元/套购房补贴。

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持续落实异地缴存购房同等待遇政策。

 

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强化网络舆情引导管控

 

加强网络平台、自媒体等媒介发布管理。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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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措施适用于作出承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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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措施补助资金以购房补助结算单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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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措施中的新建商品住房仅指桐城市内规划用途为住宅的首次交易商品房,且必须在本措施印发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期间完成网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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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措施提出的补助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且不重复累计享受。

六、创新举措

在市场需求方面,对人才补贴、多孩家庭购房补助、特殊群体购房补助等进行了微观数字指导。同时在公积金政策及服务管理方面提出了宏观要求。该文件涉及住建局、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等多个责任部门,职责分工明确。

七、下一步工作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面,并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稳控房地产市场经济运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汪壮怀

咨询电话:0556-609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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