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双新产业园,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桐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工作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桐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办理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桐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桐城市12345热线)交办事项办理工作,促进热线办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办理质量、服务水平和行政执行力,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为民排忧解难作用,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受理
(一)桐城市12345热线受理企业和群众各类非紧急诉求
1.涉及经济发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
2.省级、安庆市级平台交办诉求;
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当受理的其他事项。
(二)桐城市12345热线不予受理事项
1.应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事项;
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事项。
相关工作人员接到市民来电,能依据知识库答复的,给予即时答复;无法即时答复的,30分钟内生成工单;对不予受理的事项,应当告知来电人不予受理及其依据,并如实记录;对恶意反复使用、故意长时间占用热线资源,或骚扰、侮辱、威胁热线工作人员的,经劝阻无效,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派单
工作人员接到工单,需1小时内完成审核并派单,同时短信通知经办人员,如系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省12345热线)平台交办单,需同时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相关镇(街道)、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并要求3至5个工作日内回复有效处理结果。
三、签收和回退
(一)签收。承办单位自收到转办工单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并完成签收。
(二)回退。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或因客观原因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工单,承办单位自收到转办工单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提出退回申请,并提供理由和相关政策法规依据,经桐城市12345热线平台审核同意后方可回退。超过1个工作日未退回的,视同已接收转办工单。
四、办理
办理工作实行首接负责制,接到转办工单的单位不得推诿。办理诉求涉及其他单位的,首接单位应当牵头协调办理,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办理结果报送至首接单位;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动态报告阶段性进展情况。
桐城市12345热线工作人员无法现场答复,需承办单位办理的,承办单位务必要积极主动联系诉求人,做好问题沟通、协调及信息保密等工作。承办单位在向诉求人反馈诉求事项办理结果时,应征询诉求人意见。除特殊时限要求外,原则上视缓急程度,承办单位办理及回复的时限为:属于咨询类的1个工作日内;属于投诉、建议、举报、求助类的3个工作日内;属于情况较复杂、办理工作量较大的5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诉求人可通过热线电话、政府网站等查询诉求办理进展情况,实现诉求事项办理过程公开透明。
五、延期
情况复杂、办理工作量大的诉求件,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承办单位应当向诉求人做好解释工作,并在办理期限即将届满前1个工作日内,通过桐城市12345热线平台提出延期申请,并备注申请延期时间、延期理由和依据,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延期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且只能延期一次。原则上省12345热线平台交办单不得延期。
六、回访
安庆市12345热线平台按照“一事一评”原则,对承办单位工单办理质量、服务态度回访诉求人,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在工单内做好回访记录。
七、督办
桐城市12345热线对转办工单的办理动态和回复情况跟踪、督办,及时形成专报,报分管市领导审批,交至相关部门办理。督办范围包括:上级单位转办事项、领导批示事项;逾期未办理(结)的事项;职责界定不清、推诿扯皮、权责不明的事项;因敷衍塞责,办理质量不高被安庆12345热线退回的事项;涉及多个地区或部门诉求事项;诉求人3次以上重复反映,5人次以上集中反映的事项,以及突发性、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新闻媒体曝光的有关事项;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
针对安庆市12345热线平台交办单,诉求人首次评价不满意,视情退回承办单位,并通知相关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求2个工作日回复办理结果。
针对省12345热线平台交办单,由政府办综合科牵头负责处理,并通知相关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求5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结果。
八、重办
对办理质量差,办理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桐城市12345热线平台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限时2个工作日回复。
九、归档
对诉求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工单,以及不需要进行回访的办结工单,及时完成审核归档。
诉求人第二次评价不满意工单,承办单位认为诉求人诉求不合理、存在客观原因或有其他合理理由,办理结果无法达到诉求人预期,且经积极沟通解释,诉求人仍不满意,承办单位可以申请视同办结处理,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桐城市12345热线平台审核认定承办单位确已履职尽责,并告知诉求人处理意见,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的,该工单视同办结,及时归档。
十、通报
桐城市12345热线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就热线办理工作运行情况进行通报,做到定期月报和不定期专报,每月统计上报重点、难点问题,汇总办理情况并对热点事件形成专报报送分管副市长和市长审阅,根据具体情况形成正式文件通报至相关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并要求办理或回复。对于处办不力的、推诿扯皮的、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报经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适时启动约谈、问责机制。
十一、考核
按照最新考核办法,将工单办结率、满意率,超期和推诿扯皮等情况纳入考核。
皖公网安备 34088102000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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