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警惕非法吸存盯上你的购房款!

发布时间:2025-09-26 10:02 来源:山西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作者:桐城市财政局 点击数: 字体:【  

村集体土地上的 “商品房”,价格诱人还能 “内部认购”—— 这样的 “好事” 可能是精心设计的圈套。

案例详情

2017年,被告人李某某在通城县某安置工程项目未取得国土和规划手续的情况下,与他人在某村集体土地上合作开发房地产。2017年至2022年,李某某通过口口相传、低价售房、一房多卖等方式,以某村安置工程项目名义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销售商品房,收取购房款合1933.89万元。

案件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人李某某在未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没有取得预售商品房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向不特定人员借款或预售商品房的形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考虑到李某某自首等情节,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并责令被告人李某某对集资参与人损失承担退赔责任。

案件警示

本案中,李某某在项目手续不全、未获预售许可的情况下,凭借口口相传、低价售房甚至一房多卖等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最终受到法律严惩。广大群众在投资或购买房产时,要时刻保持警惕,务必查看项目是否具备国土、规划及预售等合法手续,切勿被低价、高回报等说辞迷惑。对于打着 “内部认购”“指标转让” 等旗号,要求提前付款的行为,要保持高度警惕,多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判断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被不法分子欺骗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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