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桐城市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及粪污处理利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8 17:07 来源:桐城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 字体:【  

各镇、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新产业园,市直有关单位:

《桐城市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及粪污处理利用机制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桐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桐城市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及粪污处理利用机制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办、国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皖农社〔2019〕52号)、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全省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皖农社函〔2020〕143号)文件精神,加快建立健全农村改厕后期管护及粪污处理机制,完善“建管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改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建立“市级统筹、镇级负责、村级配合”三级管护体系,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步实施,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实现农村改厕及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工作目标。至2021年10月底前,按照“一站两机制”工作要求,2-3个镇先行试点,设立“六有”标准改厕服务站,形成规范化运行的维修服务机制和清掏服务机制,实现厕具坏了有人修、粪渣粪液满了有人掏,粪污能够有效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切实解决改厕群众后顾之忧,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态文明水平。今年全面推开,12月底前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全面实施到位。

二、基本原则

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以农户自行清掏为主,鼓励相邻农 户互助清掏,发展“五小园”,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对不具备农户自行清掏和互助清掏条件的,要以村为单位建立台账, 镇管护站要对清掏服务兜底,可以利用公益性岗位、保洁员等 进行清掏服务,有意愿的种植大户也可以与村签订有偿服务协 议,定期组织清运。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要建立健全改厕管护工作“一站两机制”,按照市场化、企业化管理模式,确定农村改厕(含公厕)管护服务企业,规范签订协议,将清掏服务、维修维护统一纳入服务范围,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依据协议对管护企业实施严格考核。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要深刻理解和贯彻落实“厕所革命”的要求,加快补齐农村突出短板,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又要结合实际,坚持经济可承受,群众能接受,脚踏实地,稳步实施,避免贪多求快,力戒形式主义。

——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在全面掌握农户、户厕(含公厕)及使用差异性基本状况的基础上,科学规划,统筹农村户厕建设、运行管护和资源化利用的全链条全过程。坚持将乡村规划、农村户厕建造管护、粪污处理和资源利用、农村环境整治等有机结合,统筹推进。

——因地制宜,循序推进。市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安庆市要求做好统筹布置和奖惩激励,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要切实履行属地工作责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做好落实,分户依策组织实施,同时充分发挥农户参与积极性及其主体作用,做到既切合实际,又不越殂代庖,循序有力推进。

——以管促建,长效运行。坚持先谋规划、后定方案,因地制宜、选择模式,完善机制、长效运行。探索制度化、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常态化的运营机制,克服短期行为,持之以恒抓好农村“厕所革命”。

三、主要任务

按照“政府补助、规范运作、优化服务”原则,创新管护方式,按照“六有”标准设立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附件1),全面开展农村改厕后期管护工作。

(一)建立机构,健全制度。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文旅体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市改厕后续管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抽调人员合署办公。市改厕后续管护办公室牵头推进改厕后续管护工作。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成立领导小组,镇级挂牌成立镇级农村卫生改厕服务站,并确定专人任服务站站长。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从本级选择一名管护人员,从事厕具维修和粪污清掏工作,村(居)要确定专人配合做好改厕管护工作。

(二)摸清底数,落实整改。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要摸清改厕底数,逐村逐户开展排查,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个清单”,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排查工作要对照清单,按照“谁建设、谁排查、谁整改”的原则,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力争上半年完成整改,下半年做好“回头看”巩固提升。

(三)健全机制、优化服务。

1.以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为单位建立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简称服务站),落实专人办公,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改厕管护日常管理工作。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要按照“六有”(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经费、有台账)标准建设, 镇级服务站在镇(街道)党(工)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市场化、企业化维修管护模式,确定本区域内农村改厕(含公厕)维修管护企业,规范签定协议,对签约的维修、管护服务企业实施严格的监督、督查和绩效考核管理。

2.建立厕具维护服务机制。农村改厕维修所需的厕具、配件,在质保期内的由供货企业负责免费提供维护,在质保期外由管护公司负责维护,合理收费。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管护站要指导管护服务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公开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服务电话,向农户宣传维护知识和正确使用方法,督促企业对维护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改厕农户提出服务需求后,管护服务企业要及时安排人员提供服务。市级财政分别补助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每年1万元(先行试点镇2万元),作为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基础工作经费,安排给改厕服务站管护人员每年2000元工作补贴,并按照2018—2020年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实际改厕数量给予每户10元/年补助,专项用于改厕长效管护。

3.建立粪污清运服务体制。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要对改厕农户进行登记造册,并统计好需要社会化服务的改厕户数和自行清掏、互助清掏、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粪污的改厕户数,分类造册。鼓励引导改厕户将经无害化处理的粪渣粪液用于发展“五小园”(小菜园、小花园、小果园、小茶园、小竹园)等庭院经济,严禁随意倾倒、污染环境。对有需求社会化服务的改厕户,做到“有需求、尽服务”,实现社会化服务全覆盖,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建立费用分摊机制,规范合理收费(每年收费不超过60元)。对贫困户、丧失劳动能力等改厕户,经村公示无异议后,可以采取适当补贴或减免收费的方式实现粪污清掏。

4.规范粪污处置方式。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根据集中清掏的种类、村落布局、确定粪污处置方式。适合进行污水集中处理的村(居),利用或建设污水管网,将厕所污水和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收集处理;具备接入城镇污水管网条件的,将村庄管网直接并入城镇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由专业污水处理企业统一处理;不具备接入城镇污水管网条件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专业服务公司,合理对粪污进行处置。

5.实行粪污资源化利用。管护企业回收的粪污要作为有机肥料优先就近用于农业生产,严禁随便倾倒,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村(居)要组织做好粪污清运单位和利用单位的对接,保证收集的粪污就近资源化利用。

(四)加强监管,抓好落实。

强化日常监管考核,畅通问题解决渠道。农户厕所有维修或清掏需求的,通过拨打服务电话进行报修和报掏,服务企业原则上要在2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予以维修或清掏,维修、清掏结束后农户要签字确认。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服务站要加强对农村改厕维修清掏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完备的考核办法和细则,对日常管护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奖惩,促进服务公司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农户改造后的厕所能正常使用,确保农户满意。

市改厕后续管护办对各级督查检查反馈意见和各类投诉举报,及时下发工作提示单至市直牵头部门和相关镇(街道)、双新产业园,市直牵头部门负责督促指导镇(街道)、双新产业园进行整改,整改结果由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服务站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给市直各牵头部门,市直相关牵头部门把关、汇总后反馈给市改厕后续管护办。

市改厕后续管护办负责对全市改厕管护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依据考核办法,每半年对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改厕管护工作进行考核,年终总评,兑现补助资金。对工作懈怠,推进不力,群众反映强烈,在上级督查检查中发现典型问题,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严格责任追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是推进改厕后续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亲自部署落实,村(居)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抓到户,配合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为改厕(公厕)后续管护工作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摸清底数、排查整改、后期管护等工作,确保农村户改厕建得好、用得好、管得好,让群众真正满意。市直各牵头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完成各自牵头改厕项目的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改厕管护工作。

(四)引导群众参与。要充分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于工作推进全过程。要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充分激发和调动农户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加强宣传培训和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维护农民权益,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引导农户参与农村厕所改造和管护。

(五)规范档案管理。加强农村改厕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运行、施工、监理、验收等全过程档案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范保存农村改厕各个关键环节的有效信息资料,为构建全流程质量追溯体系提供保障。

(六)完善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双新产业园、村(居)要加强管理和监督,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完善管理制度,夯实管护责任,建立健全管护标准。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总结适合本地改厕后续管护运营工作的经验、做法,逐步完善建立本地改厕后续管理维护长效机制。

(七)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大农村改厕政策的宣传引导,加强与农户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农户意见建议,积极引导农户参与农村改厕工作;加强改厕及使用常识宣传,让农户熟练掌握卫生厕所的使用方法,解决其不好用的问题;要在村务公开栏、自然村出入口等显要位置公布市、镇(街道)、双新产业园农村改厕监督电话;在农户厕所上设置标志牌,标志牌要对农户改厕进行统一编号建档,公布乡村维修、清掏服务电话以及市、镇(街道)、双新产业园监督投诉电话,及时解决农户厕所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厕所改造后农户使用满意。

附件1:桐城市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六有”建设标准


附件1

桐城市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六有”建设标准

1.有场所。悬挂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标识牌,有固定服务场所,并配备必要的桌椅、电脑、资料柜等设备。

2.有人员。农厕管护服务站一般要保障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

3.有设备。服务站设置专用服务监督电话,方便群众联系、监督。电话有专人接听、登记、交办、记录办结结果;对上级转办的信访投诉件及时调查、办理、归档;配备必需的桌椅、电脑、资料配件柜等办公管理设备。

4.有制度。站内悬挂服务人员职责,农厕管护服务要制定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价格、服务承诺、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固定场所内要将制度悬挂公示。

5.有经费。镇级财政安排落实保障专项资金维护服务站正常运转。

6.有台账。服务站要建立健全各类台账,如接听咨询服务电话记录、提供维修服务记录、提供粪污清掏记录等,均要按月(或按季度)建册建档,适时更新维护数据,方便维护、维修和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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