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期限为2年。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20% 资助面和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继续实施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中职学校按学校事业收入的5%、普通高中按学校事业收入的3%-5%提取经费用于减免学费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