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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发布时间:2017-06-05 10:04 来源:桐城市人民政府 作者:民生工程管理员 点击数: 字体:【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234元、初中生每生每年330元。农村义务教育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525元、初中725 元。城市义务教育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30元、初中45元。农村、城市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按现行农村、城市初中标准5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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