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本地区城镇非从业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2013年,城镇居民参保率不低于9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努力达到70%左右,参保居民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兜底报销)比例应不低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