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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发布时间:2017-06-05 10:25 来源:桐城市人民政府 作者:民生工程管理员 点击数: 字体:【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继续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并将《新华字典》纳入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范畴;继续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单位面积补助基本标准,将校舍抗震加固纳入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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