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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发布时间:2017-06-05 10:30 来源:桐城市人民政府 作者:民生工程管理员 点击数: 字体:【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基本建立起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城镇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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