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继续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1900元(省标准不低于187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3000元;着力改善敬老院设施条件,2014年完成建设床位600张,农村敬老院建设按每床位11000元补助,进一步提升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