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桐城市民生工程网!
加入收藏 无障碍 关怀版

十六、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发布时间:2017-06-02 08:53 来源:桐城市人民政府 作者:民生工程管理员 点击数: 字体:【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特别扶助,确保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2014年,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90元、510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