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救助: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居民,依据规定的方式、程序和标准给予医疗费用补助和诊疗优惠,同时对其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资助的制度。2016年,资助参合参保人数38672人、直接救助2803人次,在此基础上,实现应助尽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