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
落实在职村干部报酬,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按照我市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其他村干部的基本报酬按正职报酬的90%确定;落实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比例,建立村干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将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动态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