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桐城市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机构设置情况
第一条 中共桐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是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统一部署和组织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直接受市委常委会领导。
第二条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
第三条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条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下设8个专项小组,即经济和行政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社会事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由市直有关部门分别牵头组建,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具体负责人员按照人事调整随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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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88102000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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