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2016年度重点改革事项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8 09:25 来源:桐城市人民政府 点击数: 字体:【  

 

各镇、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现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度重点改革事项督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桐城市委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2016年度重点改革事项督察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关于提高改革方案质量推进改革举措落地的意见》(皖办发〔2016〕37号)和安庆市委《关于扎实做好改革督察工作的通知》(庆改组发〔2016〕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重点改革事项开展督察。现制定如下督察方案:

一、要高度重视督察工作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进,抓改革落实、抓改革督察的任务越来越重。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小组要切实增强做好改革督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督察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改革督察常态化、全覆盖,形成上下齐抓改革督察的浓厚氛围。要把改革督察作为促进改革落实的重要方式,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改革任务不落空。要建立健全改革督察工作制度,把改革督察作为经常性工作,盯着抓,反复抓,直到抓出成效,切实发挥督察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提高质量的作用。

二、督察事项

根据安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督察计划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本次督察的重点改革事项为: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及机构调整、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村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三、督察时间安排

本次督察从2016年9月开始,11月底前结束,主要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9月底前,完成第一次督察,各督察组重点查看改革事项推进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11月上旬,完成第二次督察,重点督察整改意见落实情况,并针对改革事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

11月中旬,各督察组分别形成本组督察报告。

11月25日前,市委改革办形成督察总体情况报告稿,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安庆市委。

四、督察方式

一看:现场查看重点改革事项相关软件资料及阶段性改革工作情况、动态信息上报情况。

二听:听取部门单位汇报重点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三访:根据具体改革工作性质,合理选取基层单位或群众实地走访了解。

五、督察要求

  1.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人员提前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 督察组成员要认真负责地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督察,真实全面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做好详细记录,由督察组长签字并现场反馈。
  3. 各督察组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督察任务,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将督察情况和记录报送至市委改革办。
  4. 各督察组要自觉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轻车简从,不给督察对象增加负担,自觉接受监督。
  5. 市内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本次改革督察工作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自觉重视、支持配合督察工作的良好氛围。各督察组在开展督察时,及时与新闻单位联系安排记者。

 

附件: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度重点改革督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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